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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仅限凌晨,犬只须戴“口罩”

2021-12-07 10:00:33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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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消息 日前,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一纸养犬管理通告引起广泛关注。通告要求,早上6点至凌晨零点内,禁止任何犬只进入公共区域中包括中心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并且,市民外出遛犬必须拴绳、犬只佩戴口罩。通告公布后,引发网友热议,被称为“最严遛狗令”。对此,有市民反映称,“这一规定既不文明也不合理,甚至没有一点人情味。”也有网友留言称,希望认真执行。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从昭阳区相关部门获悉,该通告发布的背景为近期每周因犬只伤人而注射狂犬疫苗的人次较多,近一周约300针次。发布通告的初衷也是希望通过此举将犬只伤人事件的数量快速降低。并且,要求犬只佩戴的口罩为防咬嘴套,市民有意见也可以反映。  

12月3日,昭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发布《关于规范中心城区养犬管理的通告》(简称通告)。通告发布的背景为,昭通正在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依然存在部分市民违规遛犬、未拴绳遛犬,犬只随地便溺、损毁绿地、扰民,流浪犬、大型烈性犬伤人事件等问题。  

通告规定了市民的遛狗时间,遛狗时间段为凌晨零点到凌晨6点。通告称,“凌晨00:00—早上6:00外出遛犬必须拴绳、犬只佩戴口罩,养犬人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早上6:00—凌晨00:00内,禁止任何犬只进入(以下)公共区域。”  

通告中,禁止犬只进入的公共区域中包括了“中心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养狗都要在家关着养?遛狗还要凌晨起来遛?”通告公布后,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称之为“最严遛狗令”。有网友称,“大家要的是文明养宠,有明确的规定,明确养宠人的权利和义务”,而不是这样“一刀切”。12月4日,有网友在人民网留言板反映,“这一规定既不文明也不合理,甚至没有一点人情味。文明养犬应当是出门牵绳,捡狗粪便,若未文明遛狗,可给予处罚教育。而不是一刀切,禁止狗狗出门。”该网友认为如此规定,有“执法过度”的嫌疑。  

2008年10月,昭通市人民政府印发《昭通市犬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禁止携犬进入的场所中,并未有“中心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且并未规定遛犬时间。  

此外,在2018年6月1日起施行的《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中,涉及饲养宠物的规定为“禁止放任犬只、宠物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排泄粪便”“饲养宠物不得影响他人生活,危及他人安全,大型犬、烈性犬应当圈养或者拴养,不得放养,携带其它宠物出户的,应当牵系,”以及违反这两项规定的相关处罚措施,并无遛犬时间和地点的内容。  

 

|律师意见|  

缺乏法律依据的《通告》无效  

是否可以规定养犬人遛狗时间?  

有关媒体报道,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认为,城管作为执法者须依法行政,不能扩大或减少执法的范围,缺乏法律依据的《通告》是无效的。“该地方性规定,可征求意见修正后执行,而不是让城管自己扩大规定来执行。其次,立法语言要严谨,譬如何谓‘背街小巷’,须有定义才有可操作性。”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远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王之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