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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猪冲突”频发,数量暴增'野猪拟被摘“免死金牌”

2021-12-15 10:04:56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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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郑芷南 许畅

 

近日,有关野猪拟被移出《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一事,引发社会关注。自从2000年被列入该名录,20多年后,野猪拟被移出该名录的原因为何?12月14日,山东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山东动物学会理事刘腾腾告诉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此举或出于缓解“人猪冲突”的考量。另外,在一些地方,由于缺少天敌,野猪的数量分布密度过大。“野猪不在名录后,理论上可以捕猎,但具体程度需要看后续相关法律规定,毕竟目前只是一个征求意见稿。”

“人猪冲突”频发,数量暴增,野猪拟被摘“免死金牌”!将来是否可以捕杀?听听专家怎么说

野猪从《三有动物名录》中除名?

12月10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发布关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并附上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不少网友发现,野猪已不在该名录中。

2000年8月1日,国家林业局令第7号发布实施《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其中,野猪被列入该名录中的兽纲偶蹄目猪科。

2017年1月1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正式实施。2021年2月1日,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发布后,国家有关部门开始着手《三有动物名录》的调整,“综合考虑种群变化动态、面临威胁、社会关注等因素,逐一评估其生态、科研、社会价值。”

12月14日上午,刘腾腾告诉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只规定了国家一级和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的名称,除此之外,还有大量没有列入这里面的物种,“就选择性的把它们放到了三有名录里面。三有名录里的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动物。”

记者注意到,在关于调整《三有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明确提到,该名录的发布,“其目的是依法确定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受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范围”。通过及时对该名录进行调整和修订,“以更好地适应保护形势,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在征求意见稿中,共涵盖陆生野生动物39目177科1789种。具体调整为:除了将原名录中列入国家重点保护范围的187种加昆虫的8属野生动物予以删除,以及将原名录中转按水生野生动物管理的191种野生动物予以删除,新版《名录》中还新增680种陆生野生动物,扩大了保护范围。

“人猪冲突”常见于报端

 “近年来,报道中出现了很多野猪与人之间的冲突,特别是我国南方地区。如野猪出没,对当地的农民种植户的影响比较大。而在造成影响后,目前我国尚未有相应的补偿措施。这就可能导致‘人猪冲突’进一步加剧。”刘腾腾对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说,野猪拟被移出《三有动物名录》,该情况或是促使相关部门作出这一调整的原因之一。

记者梳理相关报道发现,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有关“人猪冲突”的新闻可谓层出不穷。数据显示,仅南京地区,一个月内就发生了6起由野猪引发的交通事故。截至目前,2021年南京高速上因野猪发生的交通事故共有数十起之多,所幸均未造成人员伤亡。

例如,12月13日,沪宁高速上,又发生一起汽车撞野猪的交通事故。南京警方前往现场查看,野猪已被撞死,其中有两辆汽车因撞击导致无法正常行驶。针对野猪频繁出没造成事故频发,当地警方提醒市民,“驾车遇到野猪,不要猛打方向盘避让,以免翻车。如与野猪发生碰撞,应第一时间报警,不要贸然上前查看野猪的情况。”

再如,“南京玄武湖又现野猪在湖中畅游”“双十一野猪校园秀恩爱被麻醉带走”“野猪在南京栖霞山闲逛”等话题接连登上热搜。秋冬以来,南京郊区部分地区频频出现野猪成群下山闯入农田觅食的事件,使得众多村民苦不堪言,却又无可奈何。用钢筋铁皮做成的围栏撑不过几日,无奈下自发成立了专门驱赶野猪的队伍。一方面需要防范被野猪伤到,另一方面,由于野猪是受保护的野生动物,村民也不敢伤了它。

除了引发交通事故、侵扰农田,野猪伤人的事件也时常发生。记者粗略了解到:2012年4月,河南永城,一头野猪闯入村庄,连续袭击了6名村民;2018年1月,陕西安康,一头200多斤的野猪闯进村子,咬死一人,咬伤一人;2019年10月,湖南株洲,一位农民在山上劳作时,被突然冲出来的野猪撞翻,后被野猪咬伤腿部;2020年2月,湖南湘西,野猪咬伤两人;2021年5月,河北石家庄,3名村民受到野猪袭击,一位86岁的老人受伤较重……

野猪数量暴增

谈到野猪拟被从《三有动物名录》中除名,刘腾腾还指出,野猪在一些地方确实存在“密度太大”的情况。“近年来,野猪数量增加比较快,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国家此前把它列入《三有动物名录》,捕杀野猪属于违法行为。在这种背景下,野猪种群数量上升是很自然的现象。”有数据显示,我国野猪的数量,已从上世纪90年代的数万头,增长到了如今的突破100万头。

“野猪的繁殖力很强,属于杂食动物。在很多时候它不怕人,所以经常闯进村庄、农田。进入人的活动范围获得食物来源,对野猪的种群恢复比较有利。现在野猪数量高到一定程度后,国家会考虑把它从《名录》中移出来。”刘腾腾对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说。

伴随着野猪的天敌、大型肉食动物种群的消失或减少,野猪数量的暴增带来一系列生态、社会问题。为此,一些省份专门设置了野猪禁猎期,禁猎期之外,则可以捕捉野猪。例如,2021年7月30日,据“陕西发布”消息,陕西省林业局通告称,野猪禁猎期从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调整为3月1日至4月30日,时间上缩短了半年。

四川巴中市通江县,2020年调查数据显示,该县约有野猪2万余头。据报道,作为四川省野猪危害防控试点县区之一,该县出台了《通江县野猪危害防控试点工作方案》,聘请专业猎捕队,2021年计划全县猎捕野猪750头。

有专家认为,通过对野猪的捕猎来控制该种群的数量只是一种临时举措,最根本的还在于“恢复野猪天敌动物的自然种群”。此外,捕猎野猪,需要在科学调查的基础上决定捕猎的数量,以避免过度捕猎,同时确保捕猎过程中的人员安全。

若被移出《三有动物名录》,野猪再与人发生冲突,是否可以将其捕杀?刘腾腾告诉记者,“理论上是可以的”,但“具体是什么程度,还要看后续的具体法律规定。毕竟,目前只是一个征求意见稿。”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