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记者从曾春亮案遇害者家属处获悉,江西乐安连环杀人犯曾春亮已被执行死刑。宜春中院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曾春亮于23日被执行死刑。
据受害人熊某美的家属介绍,他们于23日上午接到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曾春亮已被执行死刑。
他们的代理律师侯士朝也证实了这一消息,称自己刚接到宜春中院曾春亮案一审审判长电话,说曾春亮被执行了死刑。
此前报道,2020年5月1日,被告人曾春亮从浙江省金华监狱刑满释放返回抚州市乐安县,因无生活来源遂起盗窃之念。7月21日晚,曾春亮携带作案工具来到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一组被害人熊某美家,窃财未果,持螺丝刀将康某帅、熊某美划伤后逃离现场。康家向警方报案,被警方四处追捕的曾春亮因此怀恨在心,8月8日,曾春亮潜入乐安县山砀镇康家,用铁锤锤杀康某国和其妻熊某美,并重伤其外孙。8月13日,曾春亮又持尖刀杀害山砀镇厚坊村驻村干部桂某平。
2020年8月16日,曾春亮被警方抓获。2020年12月21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曾春亮故意杀人、抢劫、盗窃一案进行一审开庭审理,曾春亮在丰城市看守所审判庭接受审理。
2021年1月11日上午,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曾春亮死刑,曾春亮当庭表示不上诉。
2021年4月20日,网传消息称曾春亮已执行死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曾春亮尚未执行死刑,仍在死刑复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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