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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炳涛为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2021-12-28 11:04:27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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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淄川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在区人民会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经过表决,决定接受周婷辞去淄川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请求,决定接受袁鹏辞去淄川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决定接受乔秀峰辞去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决定任命冯炳涛为淄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决定冯炳涛为淄川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任命翟磊为淄川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翟磊为淄川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任命国建良为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决定国建良为淄川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会议还任免了区人民法院有关审判人员职务。

 

淄川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2021年12月27日淄川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淄川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任命:

冯炳涛为淄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翟磊为淄川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国建良为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淄川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12月27日

 

淄川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2021年12月27日淄川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淄川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根据淄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

冯炳涛为淄川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翟磊为淄川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国建良为淄川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由区人民检察院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淄川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12月27日

 

淄川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2021年12月27日淄川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淄川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根据淄川区人民法院院长张传峰的提请,任命:

刘晓彤为淄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潘 丽的淄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闫继慈的淄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玉城的淄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 磊的淄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 勇的淄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淄川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12月27日

 

淄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周婷辞去淄川区人民政府

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2月27日淄川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淄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周婷辞去淄川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报淄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淄川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12月27日

 

淄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袁鹏辞去淄川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2月27日淄川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淄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袁鹏辞去淄川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淄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淄川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12月27日

 

淄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乔秀峰辞去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2月27日淄川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淄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乔秀峰辞去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淄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由区人民检察院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淄川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12月27日

 

来源 大众日报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王之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