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真正有效遏制“雪糕刺客”,进而切实做到让其“无处遁形”,“明码标价”新规,或许还有进一步确保更足够“明”的空间和余地。也即,在针对像高价雪糕这样毛利率畸高、存在明显暴利的商品的“明码标价”,不妨做出更严格的“明码”规定——不仅要做到零售价的“明码”,而且也同时进一步做到“进货价、毛利率”等相关价格信息的“明码”公示,否则,一旦明码不实或弄虚作假,那么一概“以价格欺诈”论处。
刚入夏时,“去便利店不认识的雪糕不要拿”“遇到‘雪糕刺客’你怎么出招”等话题在社交媒体上频现,可见目前不少雪糕的价格超过了消费者的接受程度,而且有时候甚至不明码标价。高价雪糕还有了“雪糕刺客”的别称:指的是那些在冰柜里其貌不扬的雪糕,但你去付钱的时候,他们会用价格“刺你一剑”(太贵)。
不过,让消费者感到欣慰的是,“雪糕护卫”来拯救市场了。7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施行。该规定提及: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价格欺诈行为。社交平台上,“发现雪糕不标价可立即投诉”“7月起雪糕刺客或将无处遁形”等话题取而代之。
而与此同时,以“13年坚持不涨价,一包只卖5毛钱,赚几分钱的冷饮”——雪莲冰块,近日也意外走红,已经连续多日冲上热搜榜。一亿网友们自发保卫“雪莲”,在各大社交媒体上力挺。
众所周知,在市场经济秩序条件下,像“雪糕刺客”这样的高价雪糕,虽属于完全由经营者自主的“市场定价“范畴,但其中的一个基本法定前提,实际上仍不可或缺,那就是,“明码标价”。因为,“明码标价”不仅是确保消费者知情权的一个重要基础,同时也是维护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一个根本保证。依据《消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很明显,对于绝大多数在消费高价雪糕过程中,会强烈感受到被其价格“刺一剑”的消费者来说,他们显然并没有充分获得这方面的知情权——真正了解到,其手中的雪糕背后,竟有如此之高的溢价、暴利,否则,也不会催生“雪糕刺客”这样的抱怨了。这也就是说,“雪糕刺客”所“刺激”出的,不仅是消费者对高价的不满、承受力,更是“不知情”或“不完全知情”情况下的一种羞辱,“收智商税”。
有鉴于此,笔者以为,要想真正有效遏制“雪糕刺客”,进而切实做到让其“无处遁形”,“明码标价”新规,或许还有进一步确保更足够“明”的空间和余地。也即,在针对像高价雪糕这样毛利率畸高、存在明显暴利的商品的“明码标价”,不妨做出更严格的“明码”规定——不仅要做到零售价的“明码”,而且也同时进一步做到“进货价、毛利率”等相关价格信息的“明码”公示,否则,一旦明码不实或弄虚作假,那么一概“以价格欺诈”论处。
毫无疑问,如果当真做到这种程度的“明码标价”,势必不仅能更好地确保消费者的明明白白消费,充分维护其知情权,而且也能彻底让“雪糕刺客”无处遁形——至少,在高价雪糕面前,那些心甘情愿的消费者,不会再有太强烈的“被刺了一下”式被欺骗、愚弄的刺痛感、羞辱感。
◎张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