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文明办通报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结果。在30个省会、副省级全国文明城市中,济南以96.88分的优异成绩,连续第四年位列省会、副省级城市组别第一名,受到中央文明办通报表扬,实现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四连冠”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开门红”。
全国文明城市是最具影响力的城市品牌。中央文明办按照“一年一测评,三年一总评”的程序进行评选表彰。2017年济南成功跻身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后,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连续保持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冠军。2021年到2023年是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周期,中央文明办部署开展首届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升级版”,典范城市创建的整体安排是前两年搞试点,依据前两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成绩,2023年择优确定入选城市,并通过综合测评确定首届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前期,中央文明办已确定济南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首批试点城市。
2021年济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取得明显成效,城乡环境面貌、社会公共秩序、公共服务水平、居民生活品质明显改善,市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城市文明程度持续提升,干部群众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精神风貌不断提振,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增强。在创建过程中,济南坚持高位推动抓创建,始终把创城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全民参与抓创建,搭建载体平台激发全民参与热情;坚持精细精准抓创建,扎实有效破解城市顽疾;坚持惠民利民抓创建,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坚持立德树人抓创建,市民文明素质不断提升;坚持常态长效抓创建,推动文明城市创建融入日常、严在平常、干在经常。
据介绍,中央文明办对济南创建工作高度认可,特别是在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综合测试反馈会上,评价济南“探索了一条在经济并不处于绝对领先条件下的城市,建设精美之城的新路;探索了一条在特大省会城市,保持创建长效、打造韧性之城的新路;探索了一条通过干部敬业奉献、群众参与支持,建设和谐之城的新路;探索了一条通过科学制度安排,实现权责分明、治理有效善治之城的新路”。济南创建工作也受到全国各城市的普遍认可和广泛赞誉,截至目前,已有110余个城市来济南学习创建经验。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刘建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