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好端端停着,却被高空坠落的玻璃砸成了‘大花脸’。”近日,市民苏先生向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subaoxw.com)记者反映,一场大风刮掉了济南舜泰广场8号楼19层窗户的玻璃,碎玻璃呈“冰雹”状从高空掉落,击中了楼下停车场内的11辆私家车,车辆不同程度受损,其中一辆雪佛兰最为严重。事发当天,在苏先生报警后,诚信行物业承诺给予处理,并寻求相关保险公司给予赔偿。期间,祸从天降殃及的苏先生多次联系物业负责人,却只等来了100元的赔偿费用。针对赔偿费用物业拒绝协商,事情至今尚未得到处理。这究竟是咋回事?到底谁该担责?
舜泰广场8号楼19层的玻璃被风吹落
玻璃掉落导致11辆车受损
4月21日上午,济南遇到了强对流天气,刮起了大风。而因为这场大风,舜泰广场写字楼的一面玻璃竟被吹掉了。“那声音可大了!当时外面刮大风,我们都以为出什么事故了。”苏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像往常一样将车停在办公楼下的车位上便去了公司。“此前如果写字楼施工掉落残渣,物业都会为楼下停车场内的车披上‘防护衣’。因此,当天刚开始刮大风时,我们立即与物业联系,提醒物业是否要给车辆盖车衣,物业却拒绝了我们的请求。”苏先生表示,过了不到半小时,外边就响起了一阵阵“噼里啪啦”的声音,大楼玻璃是先爆裂之后,以碎片的形式在空中散落,而不是整扇玻璃窗完整掉下。玻璃碎片从天而降,像下雨一样洒落,重重地砸在停在大楼下方的车上。
随后,苏先生接到了物业公司电话,被告知自己的车遭遇高空坠物,被砸坏了。苏先生立即从单位走出查看,却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地上全部是碎裂的钢化玻璃,砸下来的碎玻璃约有拇指大,挡风玻璃,还有车身有大大小小很多刮痕。一次性从前到后伤了个遍,还有好多小的坑凹……”苏先生介绍,玻璃从19层高空猛然砸落,楼下周围至少30米的范围内都有玻璃碎片散布。“更可怕的是,写字楼下有好多小商铺,往来行人频繁,万幸的是,并没有人员受伤。”苏先生后怕地说道。
记者了解到,当时车主们自发统计,共有11辆车中招,其中包括奥迪、奔驰等豪华车。与苏先生有同样感受的还有崔女士,她的车是一辆奔驰,整个车都有些损伤,最主要的是前挡风玻璃和顶部,另外侧面也有点划伤。“太心碎了!今年刚买的新车,才开了没几个月,没想到刚买就严重受损。”崔女士说道。其中,孔女士的雪佛兰车是“受伤”最严重的,由于停的位置最靠近大厦,车子的后挡风玻璃全部破裂。“我把受损照片发给4S店看过,如果更换后挡风玻璃,维修需要6000元-7000元,再加上受损的车身部位,最起码也要1万元左右。”孔女士说。
窗户坠落后造成多辆汽车的车身、车门玻璃等部位受损
物业态度反复赔偿谈不拢
记者了解到,舜泰广场十多栋12层、33层不等的写字楼都由诚信行物业管理集团进行管理。事故发生后,苏先生与其他车主们找到了公司所在的诚信行物业讨要说法,物业工作人员认为事情与物业无关。而苏先生则表示,坠落的窗户属于写字楼玻璃幕墙的一部分,物业应当担责。面对物业强硬的态度,苏先生与其他车主们联合到派出所报案。等到民警赶到后,物业态度有所缓和并说:“玻璃掉落属于物业的赔付范围内,我们会积极找到保险公司定责并及时向车主们进行赔偿。如果保险公司不赔偿的话,物业也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时隔一天,物业便通过微信向苏先生发送了一份赔偿清单。记者从赔偿清单上注意到,清单上只表明了受损车主的车牌号和赔偿费用,对于赔偿项目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说明,赔偿费用从100元-2000元不等,受损最严重的孔女士也只能得到2000元的赔偿,与4S店提出的近万元维修费相差甚多。“赔偿依据是什么?”带着车主们的疑问,记者联系到了诚信行物业的相关负责人,负责人表示,“费用是保险公司定的,没有标准和依据,只按照出示的赔偿清单进行理赔。如果对于赔偿费用有疑虑,物业同意与车主们进行协商调解。对此,车主们并不认同。
随后,记者再一次联系到物业,物业却发生了反转,给出了与上次截然不同的说法,负责人解释称,当时玻璃坠落时,11辆受损车辆停放在了公司内部的停车场,并没有停放在物业划定的停车位里,物业不应该承担责任。按理来说,现在物业愿意通过保险公司赔偿一部分,已经是人道主义了。如果车主们对赔偿费用有疑问,我们也不予以协商。而对于业主质疑的物业公司是否尽到提醒义务,物业并没有回复,并随即挂断了电话。
建筑物高空坠物谁来负责?
据了解,苏先生所在单位的停车位已经通过了物业的同意后进行划定,物业是知晓的,并且单位也是正常交纳物业费,属于物业公司管理。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相关律师,律师表明,“物业管理公司”作为提供物业管理、物业服务的专业公司,对于所管理的小区建筑物可能存在高空坠物的情形,具有维修、防护、警示、保障等义务。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的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的情形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1253条、1254条对此均有相应的规定。根据《民法典》1253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造成他人损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受损车主通常有两种维权方式,一种是投保车损险的车主,可以向保险公司主张代位赔付,并将代位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再向大厦所有权人、管理人或全体业主主张赔偿;另一种方式是车主直接向大厦所有权人、管理人或全体业主主张赔偿。
苏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此前找过自己车辆的保险公司定损赔偿,但保险公司以“不愿与物业产生纠纷”为由,让车主先行理清关系再进行后续跟进。采访中,11名受损车主对目前的局面感到无奈,并表示将维权到底。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史尚静 杨千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