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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女博士”虚假广告有辱“斯文”

2023-05-16 12:06:54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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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口服美容产品“五个女博士”投放的一则电梯广告引发争议,被网友质疑制造容貌、年龄焦虑,侮辱女性。随后多个相关话题登上热搜,引发广泛讨论,累计阅读量近2亿。5月12日有媒体报道,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对“五个女博士”所属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常言道:腹有诗书气自华。一般来说,女博士往往给人学历高、学识过人、知性优雅的良好印象,“来自北大”的“五个女博士”联合研发的产品更容易打动消费者尤其是女性群体的心,然而,随处可见的电梯广告中,“老公气我,喝;熬夜追剧,喝;又老一岁,喝。胶原蛋白流失快,五个女博士补得更快”“都是你们逼的!”……表情浮夸、声嘶力竭的广告表演,将“女博士”的上佳“人设”打得稀碎,令人瞠目结舌。

该广告利用高知女性做营销噱头,却极不尊重女性,故意贩卖容貌焦虑、身材焦虑、年龄焦虑,玩弄文字游戏,加深大众对女性歇斯底里的负面刻板印象,涉嫌低俗宣传以及贬低女性,自然引发观者的强烈不满。

“五个女博士”的电梯广告不仅“外在”鄙陋,内质也不堪细究。目前在“五个女博士”官网以及其它平台,一直用5位博士的身份进行宣传,实际操盘的只有“一个博士”;“五个女博士”销售的是植物饮品却大肆宣称保健功效,却又无保健食品备案;“五个女博士”还曾以北京大学、北京大学医学部及相关专家教授的名义为其产品进行宣传:“由五位来自北大的医学女博士共同打造”“五个女博士联手北大医学部建立联合实验室”等等。对此,2020年9月北京大学医学部曾发布声明,澄清与“五个女博士”无任何关系;“五个女博士”主打的口服胶原蛋白肽的美容效果存在广泛争议……可谓疑窦多多。

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

“五个女博士”未经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却宣传有保健功能,“五个女博士参与研发”的广告词虚假、夸大,涉嫌违反我国《食品安全法》及《广告法》的相关规定,监管部门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据悉,该品牌已经经过几轮融资,销售业绩不错,目前其抖音直播间依然在带货,对于这类虚假、低俗广告,相关部门要紧盯市场动态,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坑害消费者的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唯利是图的相关机构和个人,创新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倒逼行业健康发展;而广大消费者也要理性消费,甄别真伪,不要轻信某些企业天花乱坠的广告,切勿落入他人精心制造的消费陷阱。(斯涵涵)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崔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