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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动公示被诉商家不失为一项“狠招”

2023-05-22 13:38:44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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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刘东宁

 

近日,青岛一街道旁设立消费投诉公示栏,滚动播放被投诉较多商家。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表示,该公示栏于“五一”假期后投入使用,公示内容包括消费警示和投诉信息等。设立电子公示栏是为了提醒游客避免踩雷,同时对商家起到震慑作用,设立电子公示栏后游客投诉量有所降低。

网友发布的一段视频显示,在一农贸市场旁,一块大屏幕上正在滚动显示“消费投诉公示栏2023年4月29日—2023年5月4日”。文字内容中,5个商家的名称、地址以及收到消费投诉的次数全部被公布。

据了解,视频拍摄的地点是山东青岛营口路农贸市场。营口路农贸市场是青岛最集中的海鲜市场之一,游客众多。市场内有30余家海鲜商户,周边还有300多家啤酒屋。一般游客先到市场内购买海鲜,再到啤酒屋加工,在这个过程中比较容易出现消费投诉。为提醒游客擦亮双眼,警示问题商户,市场监管部门接到同一商家两起以上消费投诉或者举报的,将在大屏幕上对商家的名称和地址进行曝光。在一些餐饮APP上涉及当地店面负面评价的,工作人员会将内容复制下来,并带上店名放在大屏幕上公开。大屏同时也兼具分享案例、发布消费提示等功能。

在多个网络评论区,不少网友认为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是真正在“干事”,建议多在一些景点、市场竖几个这样的曝光牌。

其实,青岛此举并非首创,今年“3·15”,广东省消委会就正式上线了全省消委会投诉信息公示系统及消费投诉预警系统,把消费投诉信息也集中“晒”了出来。而早在2017年,原国家工商总局就开始部署“消费投诉公示试点”,要求各省(区、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应当至少选择一个地级以上城市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

作为全国闻名的旅游城市,如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消费者权益“保驾护航”始终是青岛城市发展的一项重要课题。在全力提振消费信心,刺激经济发展的当下,青岛该街道设电子屏公示被投诉商家的举措进一步畅通着消费者反馈渠道,对不良商户起到了以儆效尤之效,不失为一项“狠招”“妙招”,值得学习借鉴。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始终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但如何不偏不倚,客观公正地处理消费者与销售者之间的冲突纠纷,也同样考验着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精准水平。这就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要在核实消费者所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上多下功夫,完整准确地掌握冲突纠纷经过,而非凭借单方面的一面之词便一曝了之,误伤生意或许并不好做的商户。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还应明确黑榜“下榜”条件,给予被投诉较多的商户知错就改、迷途知返的机会,让市场投诉信息公示成为一个“可上可下”的动态系统,从而真正实现促进市场良性发展的终极目标。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