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九派新闻报道,日前,有网友给湖南省涟源市市委书记留言,质问滞留缅甸人员家属是否同罪,引起舆论关注。原来,这位网友的儿子周某某在外面打工5年没回家,疑似陷入缅北诈骗,令人无法接受的是,他的房屋外墙被喷涂了“涉电诈窝点人员之家”字样。
这位网友质问:“可有证据、证人证明周某某是个诈骗犯,家人是否同罪?” 对此,涟源市七星街镇人民政府回复称,“周某某是公安部通报的缅北涉诈窝点人员,并且是我镇唯一一个没有被劝返的人员,按照上级的相关要求,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将其在近期劝返回国。”
以法治原则为准绳,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不能由其亲属代为承担。除非有证据显示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涉嫌包庇窝藏,他们没有理由为自己没做过的事付出代价。一些地方为了迫使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希望其家属帮忙劝返,初衷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犯罪嫌疑人已经走上了诈骗这条歪路,不是家人劝一劝就一定会回来的,仅仅因为犯罪嫌疑人家属没能把他们劝返,就在其房屋外墙喷涂羞辱性的言辞,恐怕并不妥当,也违背了法治精神。
在古代,曾经有过“一人犯罪,全家受刑”的连坐制度。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这种落后、粗暴、不公正的做法早已被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淘汰。现代法律讲究“罪刑法定”,一切行为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与犯罪嫌疑人相关的家属,只要没有参与他们的违法犯罪活动,就不应该被累及。因此,上述报道曝光的这种现象,恐怕有侵犯公民合法权利之嫌。
基层政府想要劝返涉诈人员,既是为了受害者好,也是为了这些涉诈人员自己好。但在具体实践中,相关工作还需讲究方式方法,不能蛮干硬上,反而激发干群矛盾、给法治“出难题”。“以野蛮打击犯罪”,或许符合一部分人的道德直觉,但在当代社会是行不通的。
从当地政府的最新回应来看,此事有望妥善解决。“如果继续滞留缅北,下一步我们将会依法采取注销户口等有效措施来进行劝返,对该网友带来的不便请谅解!希望家属配合政府加大劝返力度,确保其早日回国。”——依法注销拒绝归国涉诈人员户口,明显比羞辱其家人更有效果得多。
境外电诈贻害甚广,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正因如此,部分网友很难同情涉诈人员的家人。不过,情绪归情绪,治理境外电诈难题,还是要从多方面入手,直击问题根源。做好宣传工作,让人们知晓电诈的危害,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网络通信等多部门协同发力,都能起到积极作用。在开展劝返境外涉诈人员工作时,有关部门也应尽力做好与其家属的沟通工作,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此前,媒体也曾曝光一些犯罪嫌疑人的亲属的墙上被写上“涉毒家庭”“大盗之家”之类的现象。如今,类似事件再次出现,说明仍有一些基层干部迷信这种“土办法”,对法治精神缺乏理解。对此,各地有关部门还需在恪守法治原则的基础上,优化打击犯罪工作,让各方合法权益都不受损害。(黄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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