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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柜概不负责,傲慢与霸道

2026-11-05 10:01:08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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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源

近日,“柜员手误多打个0,储户称离柜不负责”的话题冲上热搜第一。去年12月,严某存款2500元,柜员误录成25000元。银行对账发现差额,联系退款,严某以银行柜台告示牌上“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为由拒绝。法院认定多得的22500元属不当得利,应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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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很多问题看似是用户误操作,背后实则银行未尽责。最近媒体曝光的一批案例,呈现的用户维权之难,让人感同身受。有人通过银行线上购买600万元资管产品,亏了本金,银行辩称“没欺诈”;客户买百万理财亏了23万元,银行说“自主购买、已提示”;老人花120万元买基金转更高风险产品亏70万元,银行也卸责。这些案例中用户最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法律人士也提醒,所谓“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前提是需要由卖者尽责。银行是强势一方,该尽的责任尤其得尽,不要动不动就“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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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柜概不负责”挂了几十年,靠的不是法律效力,而是一种心理惯性:让储户在吃亏时先觉得自己理亏。同一块牌子,不能银行多付了钱就说不算数,而储户被少给了钱就搬出来挡人。这种对储户一套、对自己一套的做法,才是真正令人不服气的地方。

执行要彻底,监管得“动真格”。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应明确将“离柜概不负责”列为无效且不得继续使用的告示,设定清理期限;或将其纳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让不撤牌的银行付出代价,让规则真正落地。

“离柜概不负责”这种霸王条款,该从每一面柜台上撤下来了。

◎潘愈 整理

速豹新闻网编辑:张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