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广西南宁横县一名13岁女孩张某某失踪一夜后,尸体在村庄后山一处水塘内发现,警方开始认为不存在刑事犯罪,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死者的父亲张伟雄却发现,女儿手机内有一段女儿疑似被性侵的视频,此外,张伟雄表示,女儿随身佩戴的一块玉佩也不翼而飞。”
张伟雄提出复议申请,警方经审查认为,该案没有犯罪事实,没有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相关规定维持不予立案决定。
9月26日,广西南宁横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通报“13岁女孩陈尸水塘手机疑存遭性侵视频”一事称,该局认为女孩张某某死亡一事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家属不服提出刑事复核申请,目前正进一步开展核查。
此外,通报称,民警在提取张某某手机进行检查时,发现其中存有涉及色情、暴力的视频,初步调查为张某某与网友聊天时网友发给她的网络视频。
27日10时20分许,张伟雄告诉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他仍对女儿“不慎沉入水中”死亡存有质疑。
13岁少女陈尸水塘
手机中存有不雅视频
张伟雄告诉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6月28日他下班回到家后,发现女儿不在,问过家人后得知女儿与同学陈某出去玩了。张伟雄称,陈某与女儿相熟,经常在一起玩。
到晚上19时50分许,张伟雄发现,女儿的电话、微信均无法接通。他便出门寻找女儿。张伟雄称,有村民在当天下午五六点的时候,看到她和同学陈某在一起玩,“晚上7点左右,有人看到我女儿在村子广场路边与人语音聊天。”
寻找女儿未果后,张伟雄又去陈某家中找陈某,询问女儿下落,但陈某一直没有回家。张伟雄后来通知了学校,其班主任也称未见到陈某。
6月29日,张伟雄在学校见到了陈某,但对方称并不知道女儿去向。随后,张伟雄报警。当天下午15时30分许,校椅镇派出所一名民警通知张伟雄,在本村后山的废弃采石场水坑里发现一具漂浮在水面上的尸体,叫他前去辨认。
“我过去一看,水坑边的鞋子就是我女儿的。”经打捞后,确认死者就是其女儿张某某。
张伟雄称,涉事水坑距村子不远,走路十几分钟左右就能到,但后山是村里族人下葬的坟地,平时并没有人去。且女儿平时并不爱玩水,也从没有下水游泳。
“随身佩戴的玉佩也不见了。”张伟雄称,在事发现场也没有找到女儿的手机。
7月1日,派出所办案民警通知他,在陈某那里找到了女儿的手机,“微信、QQ里的数据全部被删除了。”张伟雄称,后来横县公安局刑警队民警说“女儿手机内容恢复了,但没有什么线索值得查。”
7月13日,张伟雄从校椅镇派出所拿回了女儿的手机。他多方寻找专业技术人员将女儿手机里面的数据进行恢复。
他称,恢复后的手机中有数段未成年女孩疑似遭“强奸”的视频以及其他裸身女孩被殴打的视频。其中一段疑似女儿被男生按在草地上性侵。该段视频中女孩未露脸,张伟雄称,他根据声音和体态特征,判断视频中的女孩是其女儿。
张伟雄还称,女儿手机上的微信被数个陌生手机号码登录过,但所有的陌生号码均处于停机、关机状态。
女孩家属仍有质疑
父亲认为女儿死亡疑点多
张伟雄还称在女儿所穿鞋子上的指纹无法判定,他告诉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陈某在配合警方调查时的陈述前后不一致。张伟雄在向警方申请立案调查的材料中提到,6月29日早上,他在学校找到陈某后,陈某在陈述事件经过时称,6月28日放学后,她的确去找了女儿张某某,但将张某某送到另一同学家借充电器后,自己就回了青桐村,“在路上遇到其他同学大概是5点40分,到家煮好饭的时间已经是6点多了。”
但在7月31日,张伟雄去横县公安局拿不予立案通知书时,警方又告诉他,陈某承认当天下午和张某某一起去定耀岭那边,在水塘边拍照时,张某某掉入水中。“派出所称该事件构不成刑事案件,陈某也构不成犯罪嫌疑。”张伟雄说。
盖有横县公安局公章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张某某于6月29日在一村子废弃石场水坑处死亡一事,该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不予立案。落款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
张伟雄仍对女儿的死因存疑,不认可前述决定并申请复议。他提供的《刑事复议决定书》显示,经审查,该局原决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决定维持原决定。该份文件盖有横县公安局公章,落款时间为2020年9月4日。
9月25日,张伟雄告诉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女儿身亡后,当地公安让其签一份关于女儿溺亡的报告书,他没同意签字。“我没有收到尸检报告。”张伟雄说。
警方正进一步核查
并提请检察机关介入
9月25日,南宁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曾表示,他们已于9月15日收到张伟雄提交的材料,目前,针对前述案件的复核时间已延长。他们准备寄送延长复核期限通知书。“复核期限(原本)是一个月,但是如果(案情)复杂的话我们可以再延期一个月,也就是两个月”。
横县公安局9月26日发布通报称,经刑侦部门现场勘查,死者体表无外伤,排除外部暴力致死。同时,横县公安局已主动提请检察机关介入进行立案监督,确保事件调查公平公正。目前,横县公安局正依法依规对家属反映的情况进一步开展核查,并动员家属同意对尸体进行解剖检验。
通报称,民警进行了大量走访调查。经过多次调查询问,7月29日,张某某的同班同学陈某(女)才讲出事发经过。据陈某讲述,6月28日下午放学后,陈某与张某某相约玩耍,18时许,两人来到青桐村委竹花村某废弃采石场水坑玩水,张某某不慎沉入深水中,陈某试图施救未能成功。陈某感到害怕,回村后未向家长、老师及公安机关讲述实情。
对于张某某的手机,通报称,陈某将张某某的手机带回自己家中,并曾使用该手机。民警在提取该手机进行检查时,发现其中存有涉及色情、暴力的视频,初步调查为张某某与网友聊天时网友发给她的网络视频。
对于这份通告,9月27日10时20分许,张伟雄告诉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他仍对女儿“不慎沉入水中”死亡存有质疑。“视频来源说不清楚,口供前后不一也没有说清楚,通告出来后,没有人跟我沟通。”
26日下午,横县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在核实记者身份后表示,以26日通告内容为准,其他问题县局无法第一时间把握,“通告中不能解决你的疑问可以来函,我们报请领导批示后回复”。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 宗兆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