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记者 宗兆洋
11月10日晚间,江西奉新县公安局民警陈某盗用涉案当事人微信消费6万余元一案有了新进展。记者从当事人女儿黄燕及其代理律师朱孝顶处获悉,当天下午5点多,黄燕收到宜春市高安市公安局办案民警电话,对方告知,陈某盗窃案已接近尾声,通知黄燕尽快至高安市公安局领取其母被盗的钱款。
11月11日,黄燕告诉记者,因身体原因准备月底再回高安市,至于返还方式,暂不清楚。
黄燕介绍,2019年8月28日,其母罗细妹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奉新县公安局拘留,并扣押了其本人身份证、手机等私人物品。今年8月25日,宜春市铜鼓县检察院将该案起诉至铜鼓县人民法院。检方指控被告人罗细妹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骗取贷款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卖淫罪。目前,罗细妹羁押在丰城市看守所。
黄燕告诉记者,从2019年10月份到今年6月份,其母名下的4张银行卡内的总计6万余元不翼而飞,“排除了一切可能后,怀疑是办案民警所为。”
黄燕告诉记者,发现此事后,家人立即报警。今年7月27日,奉新公安局刑侦队工作人员给黄燕回了电话,称他们当时侦查方向出现了错误。查实后发现是他们内部管理出现了问题,相关问题已经移交了纪委,让家属以后跟纪委联系。
黄燕说,从2019年10月24日至2020年6月6日,其母罗细妹微信绑定的四张银行卡被盗金额总计为66401.95元。黄家人通过支付记录查询到了多笔消费记录。其中一笔消费明细显示,2020年3月2日,有人用罗细妹微信支付消费,购买了8包卫生巾、11包鲜奶、生菜、无水黄牛肉等商品,合计消费246.4元。
此事经媒体曝光后引发热议。9月12日,奉新县政法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奉新县公安局民警陈某盗用涉案当事人微信消费,涉嫌犯罪,已由宜春市公安局指定高安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目前陈某已被刑事拘留。
据朱孝顶律师称,此案中,他曾给江西省公安厅邮寄过一份律师意见函,要求彻查宜春扫黑办民警办案期间盗窃、挪用、使用被羁押人员财物一案,将罗细妹被指控涉黑一案及扫黑办民警盗窃案指定宜春以外公安机关管辖。
11月9日,宜春市公安局信访部门负责人在与朱孝顶律师通话时称,在经过相关批示后意见函转交给宜春市公安局,宜春市公安局又移交给宜春市扫黑办处理。朱孝顶表示此事并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