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1月6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 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12起证券违法犯罪典型案例,通报检察机关、证监会惩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工作情况。
记者注意到其中包括一起操纵证券市场案,上海知名主持人廖某强利用其影响力,先行建仓,再公开荐股,进而反向卖出的方式从股票、期货交易中直接攫取收益。两部门表示,要严惩“抢帽子”操纵市场行为。
记者此前调查发现,各路炒股“大师”活跃在互联网上,他们指点大盘、推荐个股谋利,看似你情我愿,其实已涉嫌违法。按照证监会、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凡从事证券业工作的人员,都务必取得证券从业资格。
事件:
上海知名财经主持人公开荐股被拘
非法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
11月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15年3月至11月,廖某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在其微博、博客上公开评价、推荐股票,在推荐前控制使用包括其本人账户在内的13个证券账户先行买入相关股票,并在荐股后的当日或次日集中卖出,牟取短期价差。
廖某强。
公开资料显示,廖某强,曾任上海第一财经节目主持人,天津人民广播电台《今日证券》特邀嘉宾,主持专栏节目《股市廖聊吧》,上海金融学院、上海交通学院客座教授,创办《财金龙门阵》《强式出击》两档王牌财经节目。
据上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2019年7月15日通报,原财经节目主持人廖某强伙同胞兄等人,非法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非法获利金额巨大,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廖某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通过先行建仓、公开荐股、反向卖出系列行为操纵市场,非法获取巨额私利,严重损害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按照证监会对廖某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廖某强没收违法所得4310.47万元,并处8620.95万元罚款。合计罚没约1.3亿元。
调查:
严管之下的“荐股大师”用中转群导流
以知识付费名义推荐
事实上,几家涉及知识付费增值服务的平台都已出手严管付费荐股行为。近期,多个平台已加强对荐股行为的严管。付费知识平台小红圈、知识星球相继清理非法荐股圈子。此前,微博对V+会员也发布了相关规范,严禁财经博主在付费产品中进行荐股。
8月26日,记者调查发现,微博平台上依旧有财经博主在其V+会员付费内容里发布详细股票名称和代码,包括但不限于付费文章、付费图片以及专属粉丝群。
记者了解到,除了通过微博平台与粉丝建立联系,财经博主也会将粉丝引流至站外社交平台,如微信、QQ进行“交流学习”。
通过对“股票”“牛股”等关键词进行搜索,记者调查发现,QQ上也存在大量以交流、推荐股票为核心的群组,这些群聊没有设置进入门槛,提交加群申请和收到成功入群通知无缝衔接。但加群后,记者发现这些只是“中转群”,在通知入群的同时,客服会以“此群为接待群”“此群潜伏的业务号较多影响正常聊天”为由,通知新进者添加新的“高手活跃群”或“交流群”等。为了保持“中转群”持续运转,管理员还会将已添加新群的用户移出群聊。
此外,记者还调查发现,小红圈、知识星球等知识付费平台的也存在相当数量的荐股信息。在小红圈,有圈主组建圈子称,“股道即为天道,万法归于心法。加入本圈,听金学伟谈股论道。”该圈子收费为1999元/年,目前已有超过500位成员。也有圈主组建圈子分享股票、基金投资理念及思路,回答粉丝股票买卖持有等问题。
“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必须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并加入一家有从业资格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高艳东向记者介绍,通过平台付费荐股的行为,属于以个人名义开展证券投资顾问等业务、谋取利益的行为,行为人不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违反《证券法》、《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郑新俭在11月6日的会上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密切与证券期货监管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危害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犯罪的惩治力度,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