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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4地纪委监委通报!

2021-08-16 09:28:38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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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
日前,经济宁市委批准,济宁市纪委监委对邹城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邹城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刘书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书寅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务调整、职工录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热衷为商人“站台”,甘于被商人“围猎”,长期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书寅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济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济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书寅开除党籍处分;由济宁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德州市
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发展中心房屋征收股副股长任善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平原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潍坊市
诸城市南湖生态经济发展区花园社区党委委员、普乐网格党支部书记、普乐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人王玉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诸城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东营市
为做到警钟长鸣、警示常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近日,利津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一起党员教师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典型问题。
盐窝镇虎滩中学教师王小国诈骗他人钱款问题。2017年6月至2020年5月,王小国通过虚构可以帮助安排他人到某企业招聘入职、办理某工程项目补贴和办理子女转学等事实,多次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44.36万元。2021年4月,利津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小国有期徒刑六年,并罚金一万元;责令王小国退赔被害人损失。2021年6月,利津县纪委给予王小国开除党籍处分,利津县教育局给予其开除处分。
通报指出,王小国身为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教师,毫无师德,无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因诈骗他人钱财而锒铛入狱,害人害己,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都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形象,要坚守遵纪守法这一基本的道德底线,自觉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活动,时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带头遵纪守法。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所属工作人员教育、监督和管理,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源头上遏制违法犯罪问题的发生。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发挥“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法犯罪问题严肃查处,坚决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来源:廉洁济宁、平原清风、平原清风、清风利津、大众网河口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高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