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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十三年,非法取得学籍学生被撤销毕业证

2022-07-27 09:05:50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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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安工业大学发布一则《关于撤销陈华良毕业证书的公告》。

全文如下:

西安工业大学(原西安工业学院)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学生陈华良(身份证号:372928********0539),专科,2006年9月入学,2009年7月毕业(毕业证书编号:107021200906000047)。

经查实,该生违反法律和国家招生考试规定,非法取得学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西安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经学校校长办公会会议研究决定,现依法依规撤销西安工业大学(原西安工业学院)107021200906000047号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作废,并注销其学历信息,现予以公告。

当事人如对上述处理有异议,可在公告日起10日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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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4年7月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来源 西安工业大学网站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