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下午,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经审议表决,接受许罗德请求辞去浙江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傅明先为浙江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傅明先代理浙江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据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10月1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傅明先赴党的诞生地——嘉兴南湖,瞻仰红船,重温“红船精神”,参观南湖革命纪念馆,看望节日期间坚守一线的干部职工,并调研了解清廉村居建设情况。上述官方信息显示,傅明先现已担任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就在两天前的9月29日,山东省委组织部微信公号“鲁祖轩”曾发布消息,日前,中共中央批准:傅明先同志不再担任山东省委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公开履历显示,傅明先1964年生。在赴浙江之前,其均在山东任职。他曾长期在青岛任职,曾任城阳区副区长,胶州市副市长,青岛市建委副主任,李沧区区长、区委书记等职。
2013年,傅明先任济宁市委副书记,2015年任代市长,次年“去代转正”,2018年任济宁市委书记。
2021年,其任山东省副省长、烟台市委书记。2022年6月,他跻身山东省委常委,直至此次履新。
傅明先简历
傅明先,男,汉族,1964年11月生,山东青岛人。1985年2月参加工作,199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曾任青岛市崂山区旅游度假村开发建设管委会副主任;青岛市城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财政局局长,区长助理、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城阳区副区长;青岛市胶州市副市长;青岛市建委副主任;青岛市李沧区区长,李沧区委书记;济宁市委副书记,济宁市市长,济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21年2月任山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烟台市委书记。
2022年6月任山东省委常委,烟台市委书记。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上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