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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得超5000元

2022-12-30 09:19:54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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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雯雯 王思羽

为回应社会关切,加快解决非学科类培训出现的问题,全面规范非学科类培训行为,维护广大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近日,教育部等13部门印发《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意见》指出,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针对一些地方非学科类培训门槛偏低、鱼龙混杂的问题,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表示,《意见》明确了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与学科类培训同样实行“先证后照”制度,须依法取得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后,再依法进行法人登记。行政许可的层级与学科类培训机构保持一致,线上机构为省级管理,线下机构为县级管理。

《意见》强调,各地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培训机构,明确相应主管部门。省级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牵头制定相应类别线上和线下培训机构的基本设置标准。培训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住建、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相应类别的职业(专业)能力资质,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运营条件方面,必须有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管理制度。

针对从业人员资质问题,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提到,《意见》除要求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相应类别的职业(专业)能力或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外,还规定具体的职业(专业)能力资质标准可由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明确,以便各部门、各省细化落实。此外,在目前教育、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正在开展的艺考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中,也将核查从业人员资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不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将依法清退。

学生在参加校外非学科类培训过程中的身心健康问题是人民群众关心的首要问题。《意见》要求,非学科类培训内容应与培训对象的年龄、身体素质、认知水平相适应,符合身心特点和教育规律,满足学生多层次、多样化学习需求,不得开设学科类培训相关内容。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针对一些非学科类培训出现的价格违法违规问题,《意见》要求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坚持公益属性,根据培训成本、市场供需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控制调价频率和幅度,并报送主管部门。各地可探索通过建立价格调控区间、发布平均培训成本等方式,引导培训机构合理定价。培训机构收费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为解决“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意见》明确,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培训收费实行指定银行、专用账户、专款管理。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培训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鼓励培训机构采取先提供培训服务后收费方式运营。采取预收费方式的,培训机构预收费应全额纳入监管范围,各地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银行托管、风险保证金的方式,对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