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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恐慌”!王某梅(女,24岁),行拘7日

2023-07-19 11:12:40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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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19时许,“广饶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一则警情通报:

2023年7月18日,王某可(男,23岁,广饶县稻庄镇皂李村)、王某梅(女,24岁、广饶县稻庄镇皂李村)夫妻二人,以“自导自演”微信聊天记录方式,编造“广饶有犯罪团伙偷孩子”的虚假信息,并通过微信群、朋友圈转发,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引起辖区居民恐慌,造成恶劣负面影响。

事发后,广饶县公安局第一时间开展调查,依法传唤王某可、王某梅接受询问。目前,广饶县公安局以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依法对王某梅作出行政拘留7日处罚;对王某可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公开道歉。

警方郑重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利用网络发布不当言论或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

 

广饶县公安局

2023年7月18日

此前18日15时许,“平安广饶”微信公众号发布警情通报:

7月18日上午10时许,广饶县公安局工作发现,内容为“一偷孩子的犯罪团伙在广饶,公安机关全体出动抓捕”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在微信群、朋友圈广泛传播,相关内容引发网民关注。

经查证,我县并未出现该微信聊天记录中的情况,也未接到相关警情的报警,该信息系谣言。民警已依法传唤涉嫌传播该不实信息的网民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利用互联网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处理。同时,请广大网民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广饶县公安局

2023年7月18日

 

 

来源 广饶发布 平安广饶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