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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自己照片被告侵权 “视觉中国”陷争议

2023-08-18 10:00:24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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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孙倩 实习生 夏莹

在“视觉中国”官网素材库,戴建峰自己拍摄的照片赫然在列 微博截图

8月15日,星空摄影师戴建峰在网络上发文称,他接到了“视觉中国”的电话,称其公众号侵权使用了“视觉中国”173张照片,对方要求赔偿8万多元,随后,戴建峰发现,这些所谓的“侵权照片”竟是自己拍摄的作品。

我侵权我自己?该事件引发网络热议。8月17日,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致电“视觉中国”询问事件进展,对方回应称,“目前公司官博已作回复,后续还在继续沟通中。这个事情肯定要解决的,但解决需要时间,因为这个问题涉及到国外的一些供应商,沟通起来有时差的问题,公司还在跟进中。”

自己侵权自己?

8月15日,摄影师戴建峰发布微博称,“真的是离谱了!今天收到了@视觉中国打来的电话,说我的公众号侵权使用了他们173张照片,还要赔偿他们8万多元!而当我打开内容一看,这些所谓的‘侵权照片’竟然都是我自己拍摄的作品。”

根据戴建峰提供的邮件,“视觉中国”称,“近期我司通过监测发现,在贵司微信公众号/网站的使用场景中,未经授权使用173张我司拥有著作权相关权利的视觉内容。”

邮件内容还包括,“视觉中国”各业务主体情况说明、2021营业执照副本、Getty授权书。

对此,对方提供了两种解决方案,第一是双方合作,由戴建峰购买“视觉中国”素材库网站中的版权素材套餐,购买数量不低于已使用数量(173张)图片,图片单价每张300元,合作期限为1年,合作协议签订后,之前使用图片的责任可直接免责。第二种则是双方和解,戴建峰对该173张图片支付全部使用费用,每张图片单价500元。

戴建峰认为,他的这些作品从未和“视觉中国”进行合作,也没传过对方图库,为何会成了“视觉中国”所有的版权?他要求对方给出合理解释,并质问,“你从哪里非法获得了这些照片进行非法销售的,获得了多少非法收益?你又拿我的照片去起诉了多少公司,获得了多少非法收益?”

记者注意到,《中国国家天文》官方杂志微博也评论称,“我们也收到过类似电话,诸如美国航天局NASA发布的公版图片都算作他们的版权。”

公司回应误解?

8月15日,“视觉中国”在微博上对此进行了回应,已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并已经和当事人取得了联系。“经初步核实,涉事图片系该摄影师授权图片库StocktrekImages进行销售,StocktrekImages又将相关图片授权给Get-tyImages销售。‘视觉中国’作为GettyIm-ages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合作伙伴,拥有对包括涉事相关图片在内的完整的销售权利,涉事图片的销售授权链条清晰完整。我们会继续与摄影师保持沟通,妥善处理相关误解。”

随后,戴建峰再次发文,“我不接受你们的观点。我已与Stocktrek进行核实,Stocktrek明确告知我,‘视觉中国’无权销售我的作品,也没有我作品的任何版权。Getty也无权将我的作品再次转授。”戴建峰表示,这里没有误会,到现在,你们依然在网上非法销售我的作品,向我与他人谎称你们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并索赔。

据华龙网报道,Stocktrek已明确通知“视觉中国”删除戴建峰的相关作品,Getty平台也将与“视觉中国”联系下架戴建峰的作品。8月17日,记者在“视觉中国”网站上搜索发现,未发现戴建峰列举出的相关摄影作品。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致电“视觉中国”网站公布电话,对方表示,该事件官博已作回复,具体细节公司还在跟进中,“这个事情肯定要解决的,但解决需要时间,因为这个问题涉及到国外的一些供应商,沟通起来有时差的问题。”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争议焦点是“视觉中国”是否取得作品著作权人的授权,由于原作者并不承认将作品版权出售给第三方,如果对方无法提供真实有效的授权说明,是无法证明“视觉中国”享有涉案照片的版权,摄影师仍保有照片的著作权,因此使用自己的作品不涉及侵权,也无需赔偿。

付建表示,“视觉中国”只有在取得权利人授权,或者取得作品著作权的情况下才能销售该作品,“一旦作者将作品出售,他可能会失去一些使用权和著作权,具体取决于作者与“视觉中国”签订的合同内容。”如果“视觉中国”不享有作品的版权,公开销售未经授权的作品构成著作权侵权。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