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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商洛警方通报足浴店故意伤害案

2023-08-29 10:53:28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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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陕西商洛公安就一足浴店发生的故意伤害案件发布情况通报,全文如下:

关于媒体报道丹凤一足浴店发生的故意伤害案件,我局高度重视,已成立由纪检、督察、法制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面调查,针对涉案民警违法违纪问题,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相关调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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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大风新闻报道,30岁的宋某系智力残疾人士,在陕西商洛一家足浴城干一些端水倒水的活,每月一千多元维持生计,工作已有5年时间。“2022年11月12日晚上十点左右,一名喝了酒的客人在店内包间和洗脚工作人员起了争执,宋某当时刚好在包间外。洗脚工离开后,这名喝了酒的客人把气发在了宋某身上,上去就是拳打脚踢。”宋某的家人说。

宋某家人向记者提供了事发时的监控视频。视频系该足浴店一处走廊监控拍摄,在足浴店某包间内一名身穿黑色工装的女子和一男性顾客从包间内先后脚走出,男子走起路来晃晃悠悠似乎是饮了酒。两人像是在楼道内争吵着什么,宋某闻讯从他处来到了这里,在不远处呆呆地站着观察。四五秒后,这名男性顾客转身对着宋某腹部就是几拳,宋某后退着被打倒在地。另一处监控显示,宋某倒地后这名顾客并未停止殴打,更是向倒地的宋某猛踹数脚。整段殴打持续了十余秒后被闻讯赶来的几人劝阻。

整个视频过程中,宋某没有任何自卫、反抗动作。

事发后,宋某一直想知道打人者身份,姓名及工作单位。据他称,派出所的办案民警一直支支吾吾,不愿告知。“后来我们家属多方打听才了解到,打人者系赵某,商洛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正式在编民警。”宋某的家属说,他的照片就挂在商洛市车管所大厅的公示栏中。

在宋某出院两个月后,2023年2月13日,商洛市丹凤县公安局龙驹寨派出所向宋某出具了第一次伤情鉴定报告。宋某人体损伤程度属于轻伤二级。

宋某家属并不认可“轻伤二级”的鉴定结果,申请重新鉴定。4月18日宋某拿到了鉴定意见通知书。宋某人体损伤程度属于轻伤一级。

“最近派出所通知我们,又要进行第三次鉴定,让我们十分不解。”宋某家属称,“一个故意伤害案,拖了9个月,至今还没结果。”

让家属难以理解的是,时至今日,打人者赵某仍还在商洛市车管所在岗工作。“8月14日,我去商洛市车管所找他给我看病,他还在岗位上工作呢。”宋某家属说。

记者8月27日联系了该案受理的丹凤县龙驹寨派出所相关负责人。“派出所肯定会秉公办理。”该负责人说。对于嫌疑人身份,及案件进展等问题,该负责人称需要丹凤县公安局同意才能答复。

8月27日,商洛市车管所的相关负责人解释道:“赵某确实是我单位的人,这事情发生后,很早就把赵某的警服和警官证收回,停止执行职务了。”

对于受害人宋某家属质疑,为何赵某仍在车管所工作,公示栏中仍有他的照片,这位负责人解释:“车管所廉政公示栏中的照片一直还在,此外停止执行职务不是你就不用到单位来了。”

 

来源 @商洛公安、大风新闻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