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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店退费,赠品价值该如何认定?

2023-10-09 09:37:28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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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 通讯员 刘梅 黄健

 

美容健身行业充值消费现象普遍存在,可一旦店面倒闭,很容易产生批量退费纠纷。近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刘梅法官通过调解方式解决赠品价值认定难的争议,实质化解消费纠纷。

2022年“双十一”期间,陈女士被某美体中心推出的充值优惠活动吸引,一次性充值了2万元用于美容美体。消费了几次后,2023年6月,陈女士得知该美体中心已搬空店面,不再经营。陈女士按照双方约定的折扣比例扣减消费金额后,计算出所持卡内尚有11000元未消费,随后联系该美体中心负责人赵某要求退还剩余款项。赵某声称需要核对,迟迟不予退款。协商未果,陈女士将某美体中心、赵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向其退还余额11000元。

赵某对其应当承担余额退还责任并无异议,但认为陈女士参加充值活动时店面赠送了价值1万元的化妆用品,陈女士应当退还赠品。陈女士则称赠品已丢失,无法退还。双方因赠品退还及赠品价值问题争执不下。考虑到法律对此种情况下陈女士应否退还赠品并无明确规定,且赠品已丢失,无法认定其价值。所谓赠品实际上是消费者与经营者买卖关系的一部分,消费者只有接受经营者一定条件诸如充值、消费达到一定金额才可以享受赠品,并不是真正的无偿赠送,因此在退费时应当根据消费实际情况进行适当退还,否则将给本就经营困难的经营者带来较大损失。此外,合同解除是由于被告自身不再经营导致,并非陈女士违约要求退款,因此某美体中心及赵某更应在赠品价值上作出让步。同时,法官组织双方核对赠品名称,参考同品牌或类似商品的市场价格,最终双方基本同意赠品价值约为6000元。考虑到陈女士已实际在该美体中心消费9000元,且违约方系美体中心,赵某同意赠品予以折价抵扣3000元,即向陈女士退还8000元。

承办法官表示,预付消费的盛行也带来了“办卡易、退费难”现象,成为消费者的一大烦恼。在此类消费纠纷中,因服务合同约定不明甚至无书面合同,消费者与经营者常常因为退费金额、赠品价值、折扣比例等产生较大争议,且纠纷呈批量式涌向法院。本案中,法官结合赠品的性质、合同履行情况、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并参照同类商品的市场价格,确定了双方都能够接受的赠品价值和调解方案,最终明确了商家应当退还的金额,为其他尚未起诉的消费者提供了有参考意义的纠纷解决方案。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