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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疑收“人口费”,官方回应:系筹资筹劳

2023-10-27 10:11:07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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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有网友发帖称,在自己的老家——江苏盐城一农村,网格员要求其父母每人缴纳20元“人口费”,该网友质疑收费的合理性。

该网友提供的票据上“负担项目”处填写“人口×2”,标准为20元,合计金额40元。票据公章依稀可见“盐城”字样,这位网友此前发布的信息中提到家乡是盐城东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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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中午,盐城市农业农村局一名工作人员就此事回应记者称,“人口费”的表述不准确,实际上是农村为建设公共设施向村民筹措资金。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笔资金是按照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筹集的,每人20元的数额也是符合规定的。“这是经过村民代表讨论同意的,钱是交给村里的,并非是上级政府收的。”他透露,目前盐城只有少部分农村还在收这笔资金。

另据纵览新闻报道,盐城东台市农业农村局政策与改革科(农村社会事业科)的一名工作人员回应表示,“筹资筹劳是两个层面,‘筹资’是按照人口收费,从刚出生的小孩到八九十岁的老太太,这个钱都收。‘筹劳’是按照劳动力,对在劳动年龄阶段的人收取。‘筹资’20元,‘筹劳’64元,一个人最多收取84元。”

该工作人员表示,此费用需要根据村内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收取。“有的村集体有钱,就不收了。有的村集体没什么钱,就需要收。”

记者查询《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发现,各地兴办村民直接受益的公益事业,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暂停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确需实行的,必须严格执行《管理办法》规定,规范履行议事、审批、公示等操作程序。一事一议所筹资金和劳务,主要用于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以及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所筹资金和劳务的使用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意见》,从2013年起,一事一议筹资苏南地区每年每人不超过25元,苏中和苏北地区每年每人不超过20元。

来源 纵览新闻、金羊网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