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记者从广铁集团广九客运段获悉,11月11日D664次列车旅客携带充电宝自燃,造成车厢内出现烟雾,该事件未造成人员受伤。
事发现场
据广铁集团广九客运段通报,11月11日9时20分许,D664次列车运行在深圳北至潮汕区间,3号车厢一名旅客包内的充电宝突然发生自燃,造成车厢内出现烟雾,触发火情报警。
列车工作人员立即疏散车厢旅客,并使用灭火器及时将充电宝明火扑灭。事件未造成人员受伤,列车运行秩序未受影响。
根据国家铁路局和公安部2022年7月1日公布的《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相关规定,旅客随身携带的充电宝、锂电池必须标志清晰并且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约27000mAh电量)。
铁路部门提示广大旅客,乘坐火车出行前,可通过“铁路12306”网站(手机App)查阅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进站乘车时自觉接受安全检查,若携带了相关违禁品或危险品,应配合铁路部门妥善处理,避免发生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