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 张舒
近日,北京市教委官网公示了8名大学生拟跨省转学的信息,涉及清华大学、北京工业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等多所高校。其中,一名清华大学的本科生拟转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引发关注,并被网友们称为“逆向转学”。那么,这些学生转学的原因是什么,跨省转学有“门槛儿”吗,专家又是如何看待“逆向转学”的?
“逆向转学”引关注
1月2日,在北京市教委当天挂出的公示中,标注了8名学生的考生号、姓名、转出学校、原专业、录取分数、批次,及转入学校名称、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等。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注意到,其中1人为转入,7人为转出。由于这份拟跨省转学信息公示中,大多是北京本地学校的学生向其他省份转学,且有从清华大学转入双非院校者,因此又被网友们称为“逆向转学”。
记者对比发现,8名学生转出学校的专业录取分数线,均高于转入学校相关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其中,分数差值最大的为159分,是从北京建筑大学的建筑学专业转入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的建筑系;最小的为2分,从北京交通大学(威海分校)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转入东北师范大学的计算机类专业。
此次备受关注的是一名清华大学本科在校生申请转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根据公示信息,该同学拟从清华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转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前者的录取分数线为700分,后者为629分。随后,记者在清华大学官方网站上看到,学校于2023年11月公示了该名学生的转学情况。
其实,这并不是北京市教委首次公布高校跨省转学信息。记者在其官方网站上看到,2023年7月10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就曾对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跨省转学结果进行过一次公示,确认9名学生转学,涉及北大、北航、北外等多所院校,公示信息还包含了学生考号、转出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和录取批次、转入学校的相关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和录取批次。
记者对比发现,与今年1月份公示的名单中相似的一点是,这9名学生转出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同样均高于转入学校的相关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分数差值最大者为141分,是从南方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转入北京联合大学应用心理学专业;分数差值最小者为6分,从北京交通大学环境工程专业转入长沙理工大学环境工程专业。记者注意到,9名同学中,有7人的原专业和转入专业有变化。其中,最受关注的是从北京大学国际政治专业转入武汉大学外交学专业的一位同学,其转出专业的录取分数为646分,转入的相关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15分。当时,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发布的相关公示中说明,该同学是由于个人身体原因转学。
山东已有多例
记者梳理发现,高校跨省转学政策其实已经实施多年。以山东省为例,从外省高校转入、从省内高校转出和同省不同院校间进行转学的情况都存在。
记者根据相关学校官网公示获悉,近几年有多个由外省高校转入山东省内高校的学生,其中,2021年,一名中央民族大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的2021级学生,因肢体残疾一级,无法继续在学校学习,申请转入聊城大学软件工程专业,以便在家人照顾下完成学业;2016年,一名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的本科在读生,为方便照顾患病家长,申请转入曲阜师范大学物理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还有申请从省内高校转出的,2023年,山东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院针灸推拿学专业2021级的一名在读本科生,因患有疾病、水土不服、难以适应当地饮食习惯及气候等原因,申请转学到海南医学院针灸推拿学本科专业学习;2019年,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金融学专业的一名2018级学生,因患重疾,需就近治疗康复,申请转入黑龙江财经学院金融学专业。
同省不同院校间进行转学的情况也存在,例如,2020年,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交通学院19级新能源汽车专业的一名学生,因患病严重影响学业,申请转学到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学习;2019年,山东大学2016级自动化专业的一名本科在读生,因身体原因申请转入曲阜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记者注意到,上述学生大多因身体患病等原因申请转学,且转出的专业录取分数线均高于转入专业。
政策有章可循
那么,跨省转学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呢?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中将可以申请转学的条件做了清晰规定:学生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申请转学。其中患病学生需提供经转出学校、拟转入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特殊困难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况,确需学生本人就近照顾的;研究生因导师工作调动或健康原因不能继续指导的,以及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情形。《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也对高校学生转学的条件进行了规定,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应当出具证明,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研究生转学还应当经拟转入专业导师同意。
出于公平和对等的原则,政策规定,转出学生的高考成绩应等于或高于转入学校专业当年所在地高考分数线;接收校要组织委员会进行考核,转入、转出高校和省级行政部门严格审查。此外,规定还明确了六种不得转学的情形,其中包括“由低分转向高分专业”“无正当转学理由”等情形。
具体到山东,2017年,山东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相关工作的通知》,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做了部分调整,包括将转学审核确认权下放给高校,跨省转出不再备案,转学名单省厅不再公示等。
【专家说法】
从“逆向转学”到“双向选择”
深入探索为更多学生提供“纠偏”的可能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告诉记者,当前我国只允许“逆向转学”,而不允许从录取分数低的高校、专业转到录取分数高的学校、专业,“也就是说,转学只能往低走,而不允许往高走,甚至平着走都难。要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应该允许符合条件的学生自由申请转学,而前提是,必须赋予大学自主权,并建立具有公信力的多元评价体系。”
“我国当前实行‘逆向转学’规定,有其现实原因,是受到高考录取政策的限制,也是出于维护公平,给少数确实不适应在被录取学校、专业继续学习的学生,再一次选择的机会。但由于只能选择进低层次学校,真正申请转学的学生并不多。”熊丙奇建议,要进一步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应该推进“双向选择”转学制度,即申请转学的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学业情况,申请自己想进的学校、专业,由申请转入学校进行综合评价,决定是否录取。但实行这样的转学政策,也就要求高校拥有招生自主权,能自主对申请学生进行多元评价。也要求学生对自己有理性的评估,不是一味追求进好的学校,而是要进适合自己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