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标识管理办公室19日发布声明称:两公司在多个网络平台宣传销售印有“北京大学”系列商标标识的羽绒服产品,该办已提起行政投诉。
记者注意到,购物平台上仍有类似带学校标志的长款羽绒服在售卖。2020年11月13日,北京大学标识管理办公室曾公布过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的案情。清华西门北侧某纪念品经营场所及仓库,因销售印有北大注册商标的侵权产品,被中关村派出所依法查处,共查处假冒商品2万余件,涉案金额达10万余元。
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声明如下:
来源 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