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永城市警方通过调查取证,破获一起自编自演,制造、传播谣言信息案。
春节期间,永城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民警,在日常网络巡查工作中,发现有一条砸车视频反复在传播,画面中一名男子手持木棍把一辆灰色轿车前后车窗玻璃全部砸碎,行为暴力。值班民警马上通知辖区民警到现场了解情况。
永城市公安局中山派出所民警 何立星:因为我们同时也接到群众反映,已经有群众刷到这个视频,大家觉得这个视频,一是影响我们永城形象,二是对网络环境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民警走访了视频拍摄地点的附近商户,商户反映说,确实看见有一辆灰色轿车别停一辆车,双方发生争持,后面一辆车下来一男子手持木棍,把前面的灰色轿车前后窗都给砸碎了。民警根据走访情况,和网上传播的视频分析,砸车这件事是真,但砸的谁的车?砸车人是谁?为什么砸车?在闹市区出现这种扰乱社会治安情况是否有人报警?一系列疑问让民警意识到这不是一起简单的砸车事件。
永城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民警 毛慧翔:跟110指挥中心核实,110说当日没有这个打砸车辆的警情。于是,我们就把发帖人的身份落查完之后,跟发帖人联系了一下,核实过之后,就立即跟辖区派出所联合处置了这个舆情。
民警迅速控制了发帖人的视频账号,经查,视频发布人王某元是永城本地人,拥有5.7万粉丝。为了博取眼球、上热搜,王某元编排好剧本,组织赵某、冀某情、李某润三人,找了一辆报废的灰色轿车在闹市区拍摄视频,在网上传播。
违法行为人 冀某情:原来我不知道,王某元给我一个手机,让我在现场装模作样录一下,我就录了一下。
违法行为人 李某润:王某元叫我当演员,配合拍个视屏,超前面堵他的车,然后发生口角,再砸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永城市公安机关依法对主要违法行为人王某元行政拘留5日,赵某、冀某情、李某润三人分别给予罚款警告处罚。
来源 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