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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不“流”失:首个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来了

2024-09-06 09:51:12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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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邹通

 

关爱流动儿童,国家层面首个面向该群体的专门性关爱保护政策文件来了。对于流动儿童这一群体长久以来面临的一些问题,这次出台的政策释放了积极信号。可以预见,今后,让流动儿童感受到社会关爱,让他们的权益得到保障,让他们有勇气、有底气去追逐自己的梦想,让他们活出更加精彩的人生、收获属于自己的幸福,是社会各方值得为之努力的方向。

面临诸多问题

谁是“流动儿童”?他们其实是伴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口流动性增大出现的一类儿童群体。流动儿童长期随同外出务工父母异地生活学习,与居住地儿童相比,在教育、医疗、生活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容易遇到障碍。

日前,民政部等21部门联合出台《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为流动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值得一提的是,这是国家层面首个面向流动儿童群体专门制定的关爱保护综合性政策文件,有效填补了这一民生保障领域政策空白。

《方案》中,对于流动儿童也有了明确定义,即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离开户籍地,跨县域异地居住或生活6个月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梳理相关数据不难发现,流动儿童的规模并不小,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2020年中国0—17周岁儿童人口为2.98亿人,其中流动儿童规模约为7109万人,相当于每4个儿童里就有1个流动儿童。

当下,流动儿童这一群体面临着诸多困境。例如在教育方面,流动儿童在入学、升学等方面容易遇到障碍。而在医疗方面,流动儿童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有些可能无法享受与户籍儿童同等的医疗保障服务。

此外,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部分流动儿童家庭可能存在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的情况。这就导致流动儿童在陌生的环境中生活学习,容易感到孤独、焦虑等负面情绪。

精准切入难点

流动儿童需要被关爱,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得以出台。

《方案》首次建立了《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清单从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发展保障6个方面梳理了19项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具体内容,并要求各地对照基础清单制定并发布本地区流动儿童享有关爱服务清单,明确具体服务对象、项目、内容等,覆盖范围和实现程度不得低于基础清单要求,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及时修订发布。

针对《方案》的主要措施与创新点,有分析指出,在教育方面,对3—6岁流动儿童,符合条件的就近在普惠性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阶段,以公办学校为主保障就近入学。《方案》特别提出,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高考政策。若这些行动尽早落地和普及,将从根本上解决流动儿童的上学难题,缓解随迁家庭的后顾之忧。

而在医疗和居住方面,有分析称,“要持续推动流动儿童持居住证在居住地参加居民医保工作,落实异地就医结算,确保参保儿童医疗保障权益。”“为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流动儿童家庭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者发放租赁补贴。”这些举措,能让流动儿童与居住地儿童均等享有各类基本公共服务,对于促进社会公平,促进良性的阶层流动,意义重大。

值得为之努力

政策出台,有效落实是关键。为此,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就表示,各地民政部门应推动建立以市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为主阵地的流动儿童关爱保护阵地网络建设;选优配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实现专业培训全覆盖。各地发展改革、民政、妇儿工委办、团委、妇联等部门和单位加强儿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谋划布局,在社区增加儿童服务场所和空间。各地财政部门统筹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根据本地区流动儿童数量和保障需求,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做好流动儿童工作相关经费保障。

可见,关爱保护流动儿童,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学校、家庭、社区、社会等多方共同参与和协作。还有分析认为,流动儿童群体“问题”的形成,在根本上说还是因为公共服务尚未真正实现“随人走”。因此,加强对流动儿童的关爱保护,既要针对性地破解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也要加速推动在户籍制度改革、公共资源配置、城市治理创新等方面,进行系统性的突破。

总之,此番出台的政策已经释放出良好信号,望向未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政策的不断完善,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让流动儿童感受到社会关爱,让他们的权益得到保障,让他们有勇气、有底气去追逐自己的梦想,让他们活出更加精彩的人生、收获属于自己的幸福,应是当今社会各方都值得为之努力的方向。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