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邹通
近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头电子烟”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深化电子烟涉毒涉违禁物质打击整治工作,为加强部门协作,系统解决“上头电子烟”问题提供有力支撑。可见,国家对青少年身心健康高度关注,此《意见》出台,是对新型毒品滥用行为的有力震慑,旨在让青少年成长环境更加清朗。
怎么就“上头”了?
何为“上头电子烟”?这是一种类似电子烟的产品,主要添加了合成大麻素或者依托咪酯等成分,会使人在不知不觉中上瘾。当前,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化,新型毒品及其替代物质滥用问题日益严峻。“上头电子烟”在青少年群体中滥用加剧,呈现出快速蔓延的态势。这些新型毒品不仅具有高度的成瘾性,而且对人体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他们一旦陷入毒品的泥潭,不仅会影响学业和前程,更可能对其身心健康造成长远的负面影响。
“上头电子烟”之所以能在青少年群体中迅速传播,一方面是因为其隐蔽性强,不易被察觉;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一些不法商家为了谋取利益,故意将毒品或违禁物质添加到电子烟中,并打着“无害”“时尚”的旗号进行销售。这种欺骗性的营销手段,使得许多青少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陷入了毒品的陷阱。
可见,“上头电子烟”并不是烟,而是毒。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120号)》于2023年10月1日施行,依托咪酯正式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滥用行为可构成吸毒,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依托咪酯”作为一种精神活性物质,吸食后会呈现头晕、站立不稳、东倒西歪等类似醉酒的状态,长期吸食会使吸食者产生较强的成瘾性,一旦停止服用,会出现脾气暴躁、生活懒散等严重影响人的情绪、思维和意志行动的障碍。此外,2024年7月1日起,美托咪酯、丙帕酯、异丙帕酯等新精神活性物质也被国家列管。
根据相关报道,对于“上头电子烟”,国家已下重拳整治。去年7月上旬,江苏省江阴市公安局禁毒大队会同三房巷派出所抓获5名嫌疑人。嫌疑人购买含有异丙帕酯成分的“上头电子烟”并吸食。该5人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3年9月11日,重庆市开州区公安成功摧毁制贩依托咪酯电子烟犯罪团伙2个、加工窝点2处;缴获非法生产的电子烟烟弹5828个、烟具1517个、烟油20.7千克、依托咪酯粉末2.79千克、加工设备2套、车辆6辆、手机50部。邓某等7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至六年六个月不等,其余9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七个月不等,并处1.2万元至7万元不等的罚金。
国家出“招”没商量
面对新型毒品滥用问题的严峻形势,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并印发了《意见》。这一政策的出台,可以说是及时且必要的。它不仅为打击整治“上头电子烟”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也为加强部门协作、系统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方向。
有专业分析就指出,《意见》的内容全面且深入,涵盖了打击整治“上头电子烟”违法犯罪的多个方面。首先,它明确了打击整治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即坚决整治电子烟涉毒涉违禁物质乱象,严密防范、有力遏制“上头电子烟”在青少年群体中滥用蔓延。这一目标的设定,既体现了政府对新型毒品滥用问题的清醒认识,也表明了其打击整治工作的坚定决心。
其次,《意见》提出了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的要求。这意味着,在打击整治“上头电子烟”违法犯罪的过程中,各部门需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共同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防控体系。这种跨部门的协作机制,有助于打破信息孤岛、实现资源共享,从而提高打击整治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此外,《意见》还强调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意识的重要性。通过广泛宣传新型毒品的危害性和防范知识,引导公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健康观,自觉抵制毒品的诱惑和侵害。这种“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新型毒品滥用问题。
不过,尽管《意见》的出台为打击整治“上头电子烟”违法犯罪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行动指南,但在实施过程中仍面临诸多挑战。根据目前的信息来看,新型毒品具有高度的隐蔽性和变异性,其成分和形态不断变化,给打击整治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与此同时,一些不法商家为了逃避打击,可能会采取更加隐蔽和狡猾的手段进行销售和推广,这也给监管工作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健康成长不“毒”行
新型毒品再新,其危害也是“老一套”,对于“上头电子烟”,必须让它远离青少年。毕竟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极容易受到外界不良信息的蛊惑,一些青少年因追求未知与刺激,常常会掉入不法分子设下的“有毒陷阱”。
肃清孩子成长的环境可谓任重道远。对此,有专家就曾建议,要将控烟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课程,让学生了解烟草和电子烟的危害,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通过课堂教学、课外教育活动以及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覆盖全体学生的控烟宣传教育活动,特别要强调“上头电子烟”的危害性。
家长也要与孩子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了解孩子的思想动态和行为习惯。应向孩子传递毒品的危害,让他们清楚知道“上头电子烟”是毒品,并非香烟。此外,相关部门还可针对青少年群体,采用他们易于接受的方式,如动漫、短视频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
如今,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监管手段的不断创新,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对新型毒品进行更加精准和高效的打击,已经不难实现。期待在《意见》的指导下,各部门能够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共同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防控体系,为打击整治“上头电子烟”违法犯罪工作取得实效提供有力的保障。为广大青少年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美好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