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晚,平顶山市联合调查组再次就“鲁山县花费715万元修建牛郎织女雕塑”一事发布情况通报,通报称,2023年9月8日,由平顶山市纪委监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写出深刻检查;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鲁山县分管副县长给予诫勉谈话处理。2025年2月18日,与事件相关多人已获刑。
来源:平观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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