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美的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美的支付”)被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处以281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深人银罚〔2025〕25、26号)显示,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美的支付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81万元。此外,时任该公司副总经理易某芬因对深圳市美的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负有责任,给予警告,处罚款62.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美的支付首次被央行处罚。早在2021年,美的支付就因违反机构管理相关规定被处罚,不过彼时的处罚金额较低,为2万元。
企查查显示,美的支付前身是深圳市神州通付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2012年6月获批支付牌照,2016年8月被美的集团收购,不久即更名美的支付。该公司业务范围包括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支付和移动电话支付。从股权结构来看,美的支付由佛山顺德美的家电实业有限公司100%控股。
据官网显示,美的支付是承担美的集团所有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唯一主体,注册资金2亿元。作为美的金融打通集团整体业务的重要环节,美的支付将重点打通供应链、供销端、售后和物流等场景,为美的集团各事业部、上下游、售后、物流解决货币支付、现金流转、资金清算等业务。目前,美的支付包括聚合收银、商户结算、管理平台、一站式金融服务4项业务。
来源:大众新闻·经济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