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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规试行:早茶“预制”要明示

2026-07-10 18:07:58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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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广州早茶传统店评价实施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并同步启动广州早茶传统店评价相关工作。

据了解,该《指引》进一步将《规定》中涉及广州早茶的核心要求细化为可操作、可评价的具体条款,细化明确到制作方式明示、明码标价、明厨亮灶建设等多个方面。

比如,早茶传统店要明示制作方式,保障供有以传统方式现场制作的早茶食品;确需使用即食食品或即热预包装产品的,须在经营场所(含网络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并如实回应顾客现场询问。

在价格方面,明确要求早茶传统店的所有收费项目须明码标价,线上线下一致,价格变动须及时更新;不得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价格或收费标准等。

 

来源:南方都市报

速豹新闻网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