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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按摩师“反杀”强行入室男,法院:防卫过当

2020-11-19 10:49:49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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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舒

 

11月18日,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残疾人按摩师反杀深夜强行入室者”一案进行宣判,被告人于海义一审因故意伤害罪获刑4年。

于海义被羁押的看守所

2018年9月18日凌晨2时许,辽宁抚顺残疾人按摩师于海义在其工作的足疗店一楼休息时,吕某在店外敲门称要进店足疗,因已过营业时间于海义未开门。吕某在门外推动上锁大门,欲进入店内。于海义返回屋内取出折叠刀,来到大门附近,吕某将门推开强行进入室内,二人厮打起来。于海义持折叠刀刺中吕某腹部一刀,致其倒地。

在二楼休息的丛某、王某听到声音,来到一楼拨打了120及110。于海义随120救护车将吕某送至抚顺矿务局医院,并于医院内逃离。

吕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吕某系被带刃利器刺中上腹部,造成肠系膜动脉断裂大失血而死亡。

当日开庭的法庭现场

抚顺法院称,被害人吕某行为属于不法侵害行为,但他并未实施刑法规定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行为,且吕某没有携带任何凶器,也没有与被告人于海义有身体接触;于海义已认出吕某是曾到足疗店消费过的顾客,在吕某进入门厅时,于海义并非面临严重的不法侵害,却持尖刀捅刺吕某腹部,其防卫行为并非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且造成被害人死亡后果,属于防卫过当。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高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