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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安徽一大学老师杀害19岁女学生案”一审宣判

2020-11-21 09:44:14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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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安徽一大学教师被控杀害女学生案在安徽芜湖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并当庭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郭某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郭某牛系安徽一大学教师,被害人莘某某系该校2018级学生。2019年上半年郭某牛任莘某某老师。同年4月初,两人相恋,后因双方感情不和,于2019年6月30日分手。此后,郭某牛继续联系莘某某,希望与其复合,未果。2019年9月19日下午,郭某牛携带一把匕首向莘某某颈部、胸腹部、背臀部、四肢等部位共捅刺数十刀。公安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到达案发现场将自杀未遂的郭某牛控制,莘某某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被害人莘某某系被他人持锐器刺戳全身多处致左颈总静脉破裂,肺、肝、肾、脾、胰等多脏器破裂引起大出血死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牛持匕首连续多次捅刺莘某某致其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等之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被告人郭某牛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此前,莘某某父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判处凶手死刑!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记者 张舒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翟翔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