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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老太拾荒野外“为儿孙追凶”12年

2020-11-27 10:41:04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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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宗兆洋

13年前,两儿一孙因田地的承包权纠纷被人持猎枪打死,河南驻马店老太常桂香拾荒野外“为儿孙追凶”12年,主犯终落网。

2020年8月10日,河南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儿一孙被枪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被告人马青付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马青付当庭表示上诉。

11月26日深夜,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从常桂香家属处得知,此案二审将在2020年11月27日上午9:30在泌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此案代理律师周兆成向记者证实了此事,11月26日晚上周兆成和其律师团队已经抵达泌阳县,正在为庭审做最后的准备。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了解到,此次二审,被害人家属向法院请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金额125万余元。

2007年2月24日,正月初七,河南泌阳县铜山乡,常桂香老人的两个儿子和一个孙子,在一次纠纷中被人持猎枪打死。

过去10多年,涉案人员陆续伏法,四位从犯分别判刑。然而主犯马某付一直在逃,判决的赔偿款也并未获得。此后12年,常桂香老人辗转多地,“为儿孙追凶”,直到去年9月马某付被警方抓获。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青付与被害人高青录等人因土地承包地界问题产生矛盾。2007年2月23日,高青录等人在争议土地种植树苗,当晚马青付将部分树苗折断或拔掉。次日10时许,马青付等5人携带一支单管猎枪、子弹数发,前往争议地点,与去栽种树苗的高青录等人相遇并发生斗殴。其间,马青付持枪将高青录等三人杀害。案发后,除马青付潜逃,4名从犯分别被判刑。2019年9月,马青付被泌阳县警方抓获。法院认定,马青付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系直接故意杀人,故对其判处死刑。

河南常桂香老人两儿一孙被枪杀案二审将在2020年11月27日上午9:30在泌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次二审,被害人家属向法院请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金额125万余元的民事赔偿。

周兆成律师表示,尽管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已对被告人马某付判处死刑,对这一刑事判决部分,被害人全家并无异议。但是,对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却并不认可。

周兆成律师称,13年前,被告人马某付等人实施故意杀人的行为,致本案三名被害人在暴徒枪口下无辜惨死。一审法院也在判决书中也认定了被害方并无刑法意义上的明显过错。但是,在一审民事判决部分却出现矛盾,依然认定被害人存在20%的过错,仅判决被告人承担80%的赔偿责任,显然是不对的。

“因此,我们希望二审法院依法应当予以纠正。”周兆成律师说。

周兆成律师认为,13年前,被告人马青付公然枪杀三人,让被害人全家痛失爱子,也让本可安享晚年的常桂香痛失两个儿子及一个孙子,让另外三名原告失去了父亲,被告人马青付的行为给被害人亲属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根据我国《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马青付依法应当向被害人近亲属赔偿及支付法律规定的侵权损害费用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加之,本案被告人马青付实施了故意杀人后逃匿,12年后才被抓获归案,其他被告人自被法院判决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以来,均未向被害人亲属表示道歉,亦未支付相应赔偿金额,使得被害人亲属遭受二次精神创伤,现特向法院请求按照本次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确认的金额判决被告人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金额1,259,313.03元,以弥补因被害人死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多年来被害人亲属所遭受的精神创伤。”周兆成律师说。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高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