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青岛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原政委金瑞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金瑞谟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为他人职务晋升、岗位调整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执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金瑞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毫无党性法纪观念,目无规矩,不知敬畏,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金瑞谟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李沧区第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清廉之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