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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换人生28年”案姚策方回应索赔降至243万

2021-01-27 06:49:09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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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上午,“错换人生28年”案二审在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记者从该案当事人姚策生母杜新枝处获悉,该案二审庭审没有当庭宣判,法院将择日宣判。据了解,此次上诉金额由此前的273万变更为243万,姚策放弃了从2岁半至28岁发现患肝癌期间治疗费用30余万元。

姚策住院接受治疗

“今天二审没有宣判,就说的是择日宣判。我们就希望能快一点出判决结果,赔偿能高一点。” 杜新枝告诉记者,这次的上诉金额由此前的273万变更为243万,此前的精神赔偿金额没有变,有30万交给了姚策养母来申诉,他们撤诉了这一部分。

“自从姚策的身体这两次在北海出血以后,他的精神就一蹶不振,饭也不能吃,水也不能喝。现在人也特别瘦,走路也走不长,因为出血量大,头晕的也厉害,坐也坐不成。” 杜新枝告诉记者。

“姚策的身体又往坏的方向发展了,他现在肝腹水导致肚子涨的厉害,今天可能要去做穿刺引水。” 杜新枝告诉记者,后期要看姚策病情的发展,他们今天结束以后很快就会到杭州去,然后就陪着姚策。“看看医生那边具体给出什么样的对策,后续还有什么好的治疗方案。”

该案代理律师周兆成告诉记者,1月26日上午的二审庭审中,其和姚策生母杜新枝以及姚策生父郭希宽向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共提交11组证据,也首次向法院提交了姚策的最新病例。同时,应姚策的书面请求,上诉金额由此前的273万变更为243万,姚策放弃了从2岁半至28岁发现患肝癌期间治疗费用30余万元。

姚策接受治疗

周兆成表示,在今天姚策单独起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二审庭审中,应姚策的书面请求,他们向二审法庭变更上诉请求“二、撤销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20)豫0204民初1485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改判被上诉人支付姚策幼时(2岁半至28岁发现患肝癌期间)治疗费用305,508元。”之所以姚策要求放弃这一上诉请求,是因为姚策感恩养母对此28年的养育之恩无以回报,所以在自己的诉讼中放弃这一请求,由其养母另行起诉。

“一审法院认定的精神损害赔偿偏低,是此次庭审的争议焦点。同时,我们在庭审中,向法院提交了在北京专门为姚策、杜新枝以及郭希宽精神损害赔偿案件所做的专家论证。”周兆成表示,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第一,28年的错换事件给姚策以及父母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是否能够弥补其创伤;第二,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对姚策患癌是否应该承担更大的赔偿责任比例。

据此前报道,2020年2月,28岁的江西九江青年姚策被查出患有肝癌,母亲许女士欲“割肝救子”。但让许女士万万没想到的是,正是因为这一想法,她发现自己养了28年的孩子并非自己的血亲。此后,28年前一起医院抱错婴儿的事件被揭开。一同被揭开的,还有河南、江西两个28岁青年错换28年的人生。2020年4月,此事经多家媒体报道后,持续引发社会广泛关注。2020年12月7日,“错换人生28年案”一审宣判,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原告姚策、郭希宽、杜新枝各项金额共计76万余元。

来源 大众日报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翟翔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