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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决定:王清宪任安徽省委副书记

2021-01-29 18:48:16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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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中央决定:王清宪同志任安徽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王清宪简历

王清宪,男,汉族,1963年7月生,河北永年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

1979.09 南开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习

1983.07 黑龙江日报社记者

1987.09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系新闻业务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0.07 人民日报社经济部编辑、主任记者

1996.05 中国改革报社副总编辑(副司级)

2000.01 中国信息报社总编辑(其间:2000.09-2003.07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政府政策与公共管理系国民经济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4.09 山西省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2006.02 山西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2008.01 山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省政府应急办主任

2008.04 山西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省政府应急办主任

2011.01 晋城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

2011.04 晋城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其间:2012.03-2012.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13.02 运城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

2013.03 运城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其间:2014.06-2015.07主持市委工作)

2016.05 吕梁市委书记

2016.11 山西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7.11 山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8.04 山东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

2019.01 山东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人民网资料 截至2019年1月)

来源:安徽先锋微讯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翟翔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