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2020年底,山东电动汽车保有量达到40.5万辆,位居全国第三。新建居民小区停车位将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销量连续五年位居世界首位。截至2020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过500万辆,占全球总量的50%以上。山东建成新能源汽车企业6家,产能39.2万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配套企业100余家,年产动力电池单体67亿瓦时、电池系统1.8万余套,产业体系初步成型。2020年,我省新能源汽车消费量比上年增长49.1%。截至2020年底,我省电动汽车保有量达到40.5万辆,位居全国第三。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截至2020年底,我省累计建成充换电站4210座,其中高速公路快充站166座、站间平均间隔40公里。建成各类充电桩7.8万台,同比增长78.1%,相比“十二五”末增长近12倍,位居全国前列。其中,公共充电桩3.3万台、占比42.3%,个人充电桩2万台、占比25.6%,专用充电桩2.5万台、占比32.1%。从地理分布看,青岛、济南、济宁、临沂、潍坊的充电设施保有量分列全省前五。
对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关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王相夏表示,我省梳理优化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义务,对既有居民小区,参考房屋装饰装修有关程序,明确申请人在安装充电设施前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向申请人出具登记证明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物业服务企业要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提供图纸资料,协助现场勘查、施工,方便申请人申请安装充电桩。
同时,进一步明确新建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将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情况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畴,要求新建居民小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从源头上解决当前既有小区面临的供电容量不足、改造施工困难等问题。
王相夏说,针对一些居民小区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安装充电基础设施的问题,我省通过加快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改造,在大型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等建设中同步按标准配套充电桩设施,推动问题解决,方便电动汽车充电。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董京营介绍,按照山东省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流程要求,国网山东电力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功率充电桩报装申请,3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电。对居民小区公共充电站接电申请,提供“网上办、零证办、一链办”接电服务,保障用户的用电需求。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刘建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