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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军任吉林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

2021-05-26 09:16:36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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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长春市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宣读中共中央关于长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任职的决定。吉林省委书记景俊海出席会议并讲话。

5月24日,长春市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吉林省委书记景俊海出席会议并讲话。
 
中共中央决定:张志军同志任吉林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
 
景俊海指出,中央决定张志军同志担任吉林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是从大局出发、根据工作需要,经过通盘考虑、慎重研究作出的决定,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吉林工作、对吉林省委班子建设的关心和重视。省委坚决服从、完全拥护中央决定。
 
张志军表示,坚决拥护中央决定,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聚精会神抓发展,扛起“新担当、新突破、新作为”重大职责使命,为实现“两确保一率先”作出更大贡献。要全力以赴谋创新,下好“先手棋”,育新机、开新局。要不遗余力惠民生,深入实施“幸福长春行动计划”。要坚定不移强党建,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简 历:

 

  张志军,男,汉族,1964年7月出生,籍贯辽宁省义县,1989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1985.07-1989.08长春师范学院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

  1989.08-1990.11通榆师范学校教师

  1990.11-1991.10长春师范学院团委干事

  1991.10-1994.09长春师范学院团委副书记

  1994.09-1998.04长春师范学院团委书记兼学工部副部长(1993.09--1995.12在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研究生在职学习, 1996.04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8.04-1998.10长春师范学院院长助理兼总务处处长

  1998.10-2001.08长春师范学院副院长

  2001.08-2001.10吉林省辽源市委常委

  2001.10-2003.01吉林省辽源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3.01-2003.12吉林省辽源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3.12-2008.03吉林省辽源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0.09--2005.12在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研究生在职学习, 2005.12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8.03-2010.04吉林省吉林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0.04-2010.07吉林省吉林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2010.07-2011.03吉林省吉林市委副书记

  2011.03-2012.08吉林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吉林省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2012.08-2012.09吉林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吉林省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吉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2012.09-2015.09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党组书记,吉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2015.09-2019.09吉林省白山市委书记

  2019.09-2020.06吉林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

  2020.05-2020.06 长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20.06-2021.05 长春市委副书记、市长

  2021.05至今吉林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市长

 

整理自吉林日报、长春市政府网站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