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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向有就业意愿者提供3次岗位推介

2021-07-09 12:12:28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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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等有关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毕业生实名信息逐一进行认真梳理,对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及时进行联系,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职业培训机会、1次就业见习机会。

根据《通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会同省教育厅,在7月底前将非师范类与师范类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统一衔接到位,确保信息质量。

山东要求,各市要在7月底前向高校毕业生发出一封公开信或一份服务公告,告知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失业登记等统一服务平台,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平台,同步列明本地求职程序、招聘网站、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档案接收机构目录及联系方式,引导毕业生获取政策咨询、手续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等服务。

《通知》明确,各市要对省厅移交、各渠道登记的毕业生实名信息逐一进行认真梳理,按照就业、失业、暂无就业意愿等类型造册。对就业人员,明确就业去向、参保情况;对失业人员,明确求职意向、技能水平、服务需求,按规定纳入失业登记管理服务和统计范围;对暂无就业意愿人员,做好状态记录,及时跟进服务。

《通知》提出,各市要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有特殊困难的毕业生,制定“一人一策”帮扶计划,优先提供援助,实施分类管理。各市还将常态化开展线上招聘,广泛收集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信息。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统筹线下招聘,地级以上城市每周至少举办1次招聘活动。

此外,山东要求各市在公共创业孵化基地中安排一定比例免费场地,优先向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资源对接、跟踪扶持等服务,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及时落实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政策。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刘建宇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高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