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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新能源出租车便宜了

2021-10-19 09:21:40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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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刘建宇

    10月18日,记者从济南市有关部门获悉,为优化新能源出租车运价结构,济南市发展改革委、济南市交通运输局拟定了济南市新能源出租车运价优化调整方案,并于10月18日开始在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上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公众可以通过三种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wjjnbdc@jn.shandong.cn;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大厦C1326室(邮编:250099);通过电话0531-66608531反馈意见。

    济南共有新能源出租车4587辆

  
    据济南市发展改革委,截至目前,济南新能源出租车共有4587辆,其中纯电动2547辆、插电混合2040辆,占巡游出租车总量的53%。2018年底济南市开始推广新能源出租车,当时国内新能源汽车品牌少、价格高,出租车企业选购的部分品牌插电混动新能源出租车购车价格高达23万左右,同时因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政策规定,济南未能对新能源出租车进行购置补贴,增加的成本需通过运价消化,因此济南市新能源出租车运价偏高,特别是长距离较为明显。


    “近年来,新能源出租车型逐步过渡为价格更具优势的国产品牌纯电动汽车,车辆购置成本随之逐步降低。加之,随着济南市充电设施的逐步完善,充电效率增加,济南市新能源出租车整体运营成本降低态势明显。对此,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启动了本轮新能源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工作。”济南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说。


    本轮调价自今年初启动,因受国内偶发疫情及网约车冲击等因素影响,巡游出租车驾驶员收入下滑明显,为维护行业稳定,调价工作审慎推进,调价政策2次推迟出台,截至目前,今年以来已先后6次召开座谈会专题研究。鉴于目前国内疫情稳定,近期驾驶员的收入基本恢复正常,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再次启动了调价程序,加快推进政策出台落地。


    长距离运价调价幅度较大


  
    据介绍,调价方案参考国内同类城市运价水平,按照“适当降低短距离里程运价、较大幅度降低长距离里程运价”的调价思路,统筹考虑市民群众出行成本及驾驶员合理收入。


    具体方案为:一是起租价三公里12元不予调整;二是车公里运价由2.2元/公里下调为2元/公里;三是降低中长距离的回空费,即:运程6至35公里的部分加收50%车公里运价;35公里至60公里部分加收75%;60公里以上部分加收100%或由双方协商约定费用。


    针对近期市民群众反映集中的长距离运价,调价幅度较大。经测算,35公里以上的长距离运价降幅超过20%。以西客站至机场为例,单程约45公里,现行运价约180元,调整后运价约140元。同时为兼顾保障驾驶员合理收入,维护行业稳定,调价方案对短距离运价的调整幅度相对较小。“整体来看,调整后的济南市新能源出租车运价水平位于国内大中城市新能源出租车运价的中等水平,更加契合济南市市民收入水平和城市发展水平。”济南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说。


    根据征求意见稿,此次调价方案拟定有效期为两年,届时将根据新能源巡游出租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综合评估后重新公布,逐步建立新能源巡游出租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

 

    调价方案开征意见


    一、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基础运价标准:起租运价三公里12元,车公里运价每公里2.00元。


    二、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的回空费按阶梯计费的方式收费,标准为:6公里(不含6公里)至35公里(含35公里)部分加收50%车公里运价;35公里(不含35公里)至60公里(含60公里)部分加收75%车公里运价;60公里(不含60公里)以上部分加收100%车公里运价或由双方议价确定。


    三、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其他收费标准继续按照原标准执行。


    (一)根据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或由于道路等客观条件限制,致使营运速度低于12公里/小时开始计时收费,前5分钟每分钟加收0.40元,5分钟后每分钟加收0.50元;


    (二)夜间费计费标准:一、四季度21:00至次日6:00及二、三季度22:00至次日5:00,加收15%(车公里运价)夜间费;


    (三)对使用服务热线电话调度平台约叫车的:乘客提出约车时间与用车时间间隔不大于三十分钟的即时叫车,不得收取电召服务费;乘客提出约车时间与用车时间间隔大于三十分钟的预约叫车,在提前告知乘客的前提下,可收取5元电召服务费。对使用手机、网络等互联网方式即时或预约叫车的,按照济南市网约车互联网平台的现有规定,一律不得收取电召服务费。


    (四)运距超过60公里的属于长途包车,需按照乘客要求,可以根据计价器打表计费,也可由双方协商约定费用,但须出具当日出租汽车专用票据;


    (五)出租汽车在载客过程中产生的过路、过桥费用由乘客负担;


    (六)经乘客允许,可以沿路合乘其他乘客,首先上车的乘客按其计费标准享受7折优惠,后上车乘客按其全程计费标准支付;

 


    (七)每100米计量一次计程收费,终点结算时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直接进位到 0.50 元或整元。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高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