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频道>要闻 > 内容详情

国药监通报:两批次药品暂停销售使用

2021-12-07 16:17:02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新一轮药品抽检报告,其中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和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河北全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苍术和1批次木香不符合规定,目前这两批次药品已经暂停销售使用。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通告显示,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河北全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苍术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记者了解到,药品标准中的含量测定项系指用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原料及制剂中有效成分的含量,一般可采用化学、仪器或生物测定方法。含量测定与药物的疗效相关,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与投料量、投料质量及工艺等因素有关。

此外,经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河北全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木香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总灰分。据悉,灰分系指药品经过高温灼烧后所残留的无机物质,主要是无机盐和矿物盐类。通常测定的灰分称为总灰分,总灰分测定的目的是保证中药品质和洁净程度。相关资料显示,河北全泰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6月30日,注册地位于安国市南仕庄村,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净制、切制、蒸制等)、中药材种植、中药材经营、农副产品收购以及初级食用农产品等。

通报称,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经标示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核查,非该标示企业生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进行整改。

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涉嫌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在立案调查工作中,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相互配合,彻查问题产品来源,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夏子繁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崔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