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领钥匙,一手接“房本”,如今在山东已有10.57万户体验了“交房即办证”的时代和速度。自去年9月,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在全省积极推广“交房(地)即办证”服务模式,实现住权与产权同步,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048个项目实现“交地即办证”;560个房地产项目实现“交房即办证”。
记者了解到,青岛、烟台、济宁、威海、德州等市已实现“交房(地)即办证”常态化。济南市也实现了购房人只凭身份证办理新建商品房不动产权证,即“一证取证”。
全省560个项目实现“交房即办证”
济南市已经多个小区启动了“交房即办证”服务模式 记者 夏子繁 摄
很多购房者都有这样的经验,买房交房后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拿到不动产权证,有时要等上一年半载甚至更长时间。虽然有房在手,但依旧让很多业主内心忐忑。2020年9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税务、银保监部门联合印发《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办证”服务模式工作方案》,探索开展“交房(地)即办证”。
根据方案,对四至清晰、权属无纠纷、土地出让金、税款等规定税费缴纳完毕的出让土地,在用地单位申请且符合登记条件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可在完成土地交付手续时,为用地单位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新建商品房等项目完成综合验收组织交房时,在相关准备工作完成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与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联动,在交房现场为提出申请的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今年,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提升“交房(地)即办证”服务水平的通知》,按照“二三四五”工作标准,推进扩大“交房(地)即办证”常态化。全省各市、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实施流程再造,创新管理和运行机制,积极实践,形成了从点上试点到面上推开的良好态势。截至7月20日,全省已有2048个项目实现“交地即办证”;560个房地产项目实现“交房即办证”,惠及群众10.57万户。
服务场所前置现场核发产权证
记者了解到,为推进扩大“交房(地)即办证”常态化,实现住权与产权同步,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山东实施“两个再造”,打破部门阻隔,全部推行“一网通办”,让数据和材料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少烦心。同时,开发企业、购房人、政府登记服务做到“三个前置”,形成联动机制。要求开发企业在土地招拍挂阶段明确作出“交房即办证”承诺,企业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即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购房人可在与开发企业签订新建房屋买卖合同或申请预告登记时,一并填写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书及询问记录,采集完成企业代理人、购房人和购房信息、登记申请信息。政府登记服务积极向开发企业、房屋经纪机构延伸登记端口,企业申请现场办理的,登记机构和相关部门将服务场所前置到交地交房现场,现场为企业和群众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为提高服务效能,山东实现联合审批事项、联合测量测绘、联合竣工验收、联合业务办理等“四个联合”, 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对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气、暖开户等业务,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信息共享同步办理,让群众“一次不跑、全部办好”。
“交房(地)即办证”并不意味着规范管理的放松,对此山东还明确“五个严禁”,对于提前交房,不合格交房,不履行“交房(地)即办证”承诺义务,要求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反复、多头提交资料,让开发企业和购房人来回反复跑路等情况明文禁止。其中,强化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全链条监管,确保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并取得备案手续后,方可交付业主。竣工综合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不予备案、不得交房。对具备条件但不进行“交房(地)即办证”的开发企业,记入企业信用不良记录档案。
青岛、烟台、济宁等市已实现常态化
记者注意到,去年4月份,聊城市莘县就成功推出两例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项目,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的“2315”模式逐步形成,开创了全省“交房即办证”的先河。截至目前,我省通过推动“交房(地)即办证”工作,已经涌现出一批典型。青岛、烟台、济宁、威海、德州等市已实现常态化。
济南去年也将新建商品房办证在“全链条”一网通办基础上再优化、再提速,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通关。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住建部门规范购房合同,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时,将开发项目取得“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作为交房条件,写入商品房买卖合同。引导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约定交房时,同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实行“交房即办证”。 济南已经在市中、历城等多个小区启动了“交房即办证”服务模式,开发企业在取得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手续,具备法定交房条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及时介入,在交房当天,可以同步办证。除此之外,济南市还实现了购房人只凭身份证办理新建商品房不动产权证,即“一证取证”,仅凭一张身份证就能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除此之外,日照市整合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职能,推行电子签名,实行新建商品房网上“不见面申请”“无纸化办理”;威海市将建设用地审批与不动产登记申请作为“一件事”,通过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群众自愿,共同推进“交房(地)即办证”服务新模式。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史尚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