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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周刊】新建小区停车位配建标准可提至1:1.5

2021-10-01 10:12:30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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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龙奥大厦等104个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错时免费对外开放。破解“停车难”,近来可谓好消息不断。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4部门联手发布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市于10月底前均应公布第一批名单,推动机关事业单位车位共享共用。此外,新建居住社区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可提高至1:1.5,在规划许可证中明确配建车位数量等。

  

 全省各市10月底前均应公布首批机关事业单位车位共享共用名单 记者 夏子繁 摄

新建居住社区可将停车配建标准提高至1:1.5

各市2021年年底前组织制定或修编居住建筑和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的停车设施、公交场站配建地方标准。停车需求紧张的城市,可将新建居住社区配建标准提高至1:1.5,其他城市原则上不低于1:1.1,医院和大型商场、文体中心、写字楼等公共建筑可适当提高配建标准。在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停车配建要求,在规划许可证中明确配建车位数量、位置,车位尺寸应符合国家标准。

同时,山东将加快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充分用好城市边角地、零星地,以及绿地、广场、操场、人防等现有设施场地,大力建设发展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既有配建停车设施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统筹利用业主共有用地施划停车位、增建立体停车设施。

对于路边停车,实施意见提出将科学制定路内停车策略,平衡停车需求,在老城区、老旧小区等刚性需求区域,合理增加道路泊位,新改建公共停车设施营业后,减少周边一定范围内路内停车位,具体范围由各市研究确定。

机关事业单位车位共享共用 各市10月底前公布首批名单

10月1日起,济南市首批机关事业单位专用停车设施实行错时免费开放共享,涉及104个停车场6403个泊位,此举一出获得了一致点赞。据了解,济南10月1日开放的首批停车场,主要包括龙奥大厦内部部分停车场和外部附属停车场、各区县党委政府及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场所内部停车场等,共104个停车场6403个泊位;年底前,统一发布第二批停车场所名单,实现应放尽放。

此次实施意见从全省范围提出,推动机关事业单位车位共享共用。各市分批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涉密及重点安保单位、企业生产区域除外)停车场对社会错时免费开放,同步制定配套管理服务制度,采用信用评级等方法,加强停车秩序管理,第一批名单应于2021年10月底前公布,第二批名单应于2021年年底前公布。

此外,为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实施意见提出各市应于2021年年底前,初步建成市级智慧停车平台。加强停车难重点区域综合治理,将停车设施规模和布局纳入详细规划编制审批,通过在换乘停车场增设摆渡车、限定停车时长、鼓励工作人员乘坐班车、合理施划道路停车位、合理制定停车收费标准、及时发布车位动态信息等方式,缓解公共场所周边停车难。设定城市停车严管区和示范路,完善相应标牌标志标线,按照“以点带线、以线促面”的策略,逐步扩大停车严管区范围。

停车收费差异化定价 鼓励15分钟内短时停车免费

对于大众关注的停车收费问题,实施意见明确,完善停车收费政策。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收费机制,政府定价主要限定在具有公益性特征和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停车设施,停车收费标准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停车收费定价应实现差异化定价,按照中心城区高于周边地区、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确定,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缩小计费单位时长,鼓励对15分钟以内短时停车实行免费。全面推行电子计费,推广使用视频桩、高位视频等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无人值守、自动计费缴费,推广使用“ETC”“先离场后付费”等快捷收费方式。严厉查处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不按照定价乱收费行为。

优化停车场建设模式,鼓励规模化运营,有条件的城市片区可将分散的停车项目打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运营企业。在符合城市停车规划前提下,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增建公共停车场的,可不改变现有用地性质及规划用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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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史尚静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张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