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都渴望子女成才,为了孩子可以谦虚、上进,很多父母都对夸奖十分“吝啬”,随之而来的便是“打击式教育”常见。日前,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2006名18-35周岁青年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高达90.6%的受访青年坦言父母对自己进行过言语上的打击式教育。
打击式教育真的可取吗?许多家长认为,自己从小也是这样被自己的父母教导,因此也遵从了这样的教育方式。鲁迅先生曾说过, “从来如此,便对么?”。时代不断进步,孩子们接受的外界信息也越来越丰富,对于打击式教育,或许真应该反思其利大还是弊大。而对于家长对家庭教育有所困惑的问题,国家也已经出手,《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让家长们带娃“有法可依”。
打击式教育?
日前,“打击式教育”这一名词甚嚣尘上,原因是中国青年报的一份调查问卷(以下简称调查),该调查是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推出,调查对象是2006名18-35周岁青年。调查的一项数据引起了外界的广泛关注,即高达90.6%的受访青年坦言父母对自己进行过言语上的打击式教育,45.4%的受访青年表示持续到中学。59.7%的受访青年认为打击式教育会导致孩子缺乏自信,容易自我否定。
“又不是考第一,有什么高兴的”“你也太容易满足了”“XX家的孩子考得比你还要好”……这些话是不是很耳熟,许多家长曾经在儿时被自己的父母泼冷水,如今,他们又用同样的方式教育着自己的子女。这就是典型的“打击式教育”,有分析认为,家长喜欢打击式教育出于几方面原因,一方面怕自己的表扬会使孩子变得骄傲自满,骄傲使人落后。另一方面是希望孩子变得更优秀,自己的脸上也更有光彩。在许多家长看来,打击的力量要远胜于鼓励,更能够激发孩子的潜力,从而督促孩子向更优秀的人学习。当然,也有的家长只会看到孩子的缺点,对孩子身上的优点,以及取得的成绩采取视而不见,借此树立家长的权威性。
打击式教育究竟好不好?调查给出了数据,40.2%的受访青年直言会引起反感和逆反心理,33.7%的受访青年坦言会导致孩子自卑,20.2%的受访青年感到能够激励上进,5.9%表示没什么改变。很多父母对孩子进行打击式教育,的确是为了能够让孩子谦虚、上进,避免骄傲、翘尾巴。但诚如“过犹不及”的道理,不讲方法的一味或过度打击,却往往给孩子带来过大心理压力,导致事与愿违、适得其反。
至于怎样的教育方式更有效?调查显示,打击式教育认可度最低,获选率为10.1%,47.3%的受访青年认可鼓励式教育,39.9%的受访青年认为当宽严相济。交互分析发现,已婚未育的受访青年最认可鼓励式教育,为人父母的受访青年最认可宽严相济。
如何“依法带娃”
打击式教育只是家庭教育中的一个问题,对此的广泛关注,牵出的是对整个家庭教育体系和观念的思考。国家其实早已将家庭教育上升到国家层面。10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有专家分析指出,家庭教育促进法考虑我国广大家庭在家庭教育理念、能力方面普遍不足,明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教育的职责,规定了不履行职责的不利后果,更重要的是,从公共服务供给的角度,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家庭教育服务指导体系,帮助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高家庭教育意识和能力。
家庭教育促进法到底有何亮点呢?有分析认为,该法突出问题导向,如首次清晰界定了“家庭教育”的概念;确立了家庭教育工作的管理体制和经费、人才队伍的保障机制;搭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界定了家庭教育的内容和科学方法;加强留守困境未成年人开展家庭教育支持和服务;明确家庭教育服务机构的监管机构和自律机制;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教育失责需承担的法律后果等。
调查显示,94.7%的受访家长期待此法能够帮助家长减少教育中的焦虑,92.8%的受访者认为现在对家庭教育进行立法势在必行。对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具体内容,受访家长最关心的依次是:明确家长对未成年子女施加过重学习负担的职责(61.4%),明确家长对未成年子女沉迷网络等疏于管教的职责(58.8%),落实双减要求,协同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55.6%),进一步厘清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界限(55.5%)。可见,国家此次立法,很大程度上给受困惑的家长提出了家庭教育的明确指导方向。
学会平等交流
以往的观念中,一提到教育,首先想到的就是学校,如今这一情况正在逐渐改变。“家校共建”成为当下教育的高频词,家庭教育也越来越被重视。不过,在实际的家庭教育过程中,有的父母其实并不知道怎么带孩子,有的家长又陷入“鸡娃”的“内卷”中,还有的父母依然信奉着“不打不成才”的家庭教育方式。
那么,究竟如何更好地做好家庭教育呢?家庭教育促进法就手把手来教学了。该法第十七条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合理运用以下方式方法: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
可见,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将让家庭教育更像家庭教育,让家长学会成为家长。不过也有专家指出,该法如何落实和执行,需要进一步完善,例如多部门共同管理模式如何实施,各个部门如何分工需要进一步明确,尤其是如何合作是关键问题。还有专家认为,强制性家庭教育指导制度的具体条件、程序等还需更加细致的规定。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比如,需完善家校沟通机制、家校矛盾处理机制等。家庭教育服务机构的资质条件、设立程序、相关部门具体监管职责等,也需要进一步细化。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邹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