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也称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才刚刚过去一周多的时间(11月25日)。在大众观念中,家庭暴力就是指殴打身体的暴力行为,但是,你知道吗?家庭暴力还包括精神暴力、性暴力等,被严格控制花每一分钱也是家庭暴力!
可能此时的你正在遭遇家暴而不自知,一旦遇到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做?而加害者又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蕾 孔妍苏
语言暴力也是家暴
2022年11月21日,网传一高中女老师,在给学生上网课时被家暴。画面显示老师在上网课期间,先是与男子产生了言语争执后,该男子冲入画面掐住女老师的脖子,随后2人离开网课镜头,视频中传出激烈的尖叫声。事发后,学生第一时间打电话报了警。据媒体的报道,该老师被家暴已经不是第一次。两天后,派出所对此回应称,两人系夫妻关系,因女老师老公叫吃饭未得到回应,双方起了冲突,属于家庭纠纷,经调解涉事双方已重归于好,老师无大碍,未要求处理涉事男子。
而在今年年初,同样一起家暴事件引起大众关注。一公司高管当着孩子的面暴力殴打妻子,视频中,男子数分钟出重拳击打女方头部,下手非常重。女子怀里还护着孩子,孩子吓得大哭。这一幕,引发了网友强烈愤慨和谴责。据报道,打人者是陕西空港新丝路商贸有限公司综合部副经理王鹏飞。事后,王鹏飞被停职,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此事一经曝出,惹怒全网。陕西省妇联表示,陕西省妇联高度关注王鹏飞家暴事件,对施暴人这一恶劣行为进行强烈谴责。人民日报评论称:暴力披上“家”的外衣仍是暴力,对家暴零容忍!
大众观念里,家庭暴力就是指殴打身体的暴力行为,其实不然。日前,青岛市崂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诉讼纠纷。一男子在婚内因琐事经常性谩骂、训斥妻子,并偶有扇耳光、向妻子吐痰等行为,妻子多次报警。最终,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确认按照女方53%、男方47%的份额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认定男方经常性谩骂行为属于家庭暴力范畴,判定其支付女方精神损害赔偿金3000元。
法律是如何界定家庭暴力的?暴力行为主要包括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不局限于家庭成员之间,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也属于家庭暴力。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2016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庭暴力法》)明确,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该法规执行。
据了解,上述规定中的家庭成员,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男性也是家暴受害者
男人打老婆是家庭暴力里常见的案例,但这并不意味着女性是唯一的受害者,不少男性也正在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据媒体报道,浙江温州一男子吴某和老婆林某因常吵架分居;但分居后,林某屡次登门辱骂,甚至一次叫了一帮人围殴了吴某;吴某无奈搬到父母家,林某抡着铁锤上门,把老人家中的家具都砸烂了。
像如上男性受到家暴的案例不在少数,因受到家暴男性对此愤然反击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例也时有发生。2018年6月在江苏镇江句容市天王镇发生的一起命案,就是因丈夫袁某长期遭受妻子家暴,最终愤然挥刀杀死妻子。
《反家庭暴力法》首次在立法上确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梳理发现,2019年以来,针对男性的人身保护令在全国多省出现,包括浙江、重庆、广东、广西等地。
近日,从湖北省高院获悉,荆门市掇刀区法院近日发出一份男性人身保护令,责令一女子不得骚扰、跟踪、威胁、打骂其丈夫及其亲属。
荆门市掇刀区法院办案法官介绍,当事男子是80后,其妻为90后,两人年龄相差9岁,住荆门城区,男子为生意人,女子在家带娃,两人育有一子,现已6岁。
10月25日,男子向掇刀区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请求法院裁定禁止妻子骚扰、跟踪、威胁、打骂他及其亲属。理由是双方因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加上双方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处理问题的思维和方式分歧较大,导致双方经常发生争吵。
男子起诉离婚前后,其妻多次威胁、骚扰他,并闯入他的工作场所,将工作物品强行拿走。此外,男子妻子多次跟踪他,严重影响了他的正常生活。法院审查认为,通过男子提交的接处警工作登记表,可以认定男子妻子存在一定实施家庭暴力的可能性,故法院对其申请予以准许。最终,法院裁定禁止当事女子骚扰、跟踪、威胁、打骂其丈夫及其亲属,否则将依法进行处罚。
截至目前,已有广西北海、广东珠海、江西吉安、湖北荆门等地发布了有关家庭暴力中的男性人身保护令。
2020年,广东省珠海斗门法院发出当地首份男性人身安全保护令;2021年,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发出了当地首份男性人身保护令,通过法律手段,让申请人赵某免受妻子的人身伤害。
因婚后感情不和,广西北海一男子长期遭妻子骚扰、跟踪,并被对方家暴……出于人身安全考虑,该男子于2022年4月下旬向北海市海城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且已生效执行。
2022年9月,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法院签发了一份因精神家暴的人身保护令,裁定禁止妻子张某威胁、谩骂丈夫李某。
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副主任吕孝权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相比女性受害者,男性受害者更加羞于开口,也更易出现心理问题。”家暴不分性别,保护不分男女。遇到家暴就应该敢于维权,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
经济控制是“隐性家暴”
“友友们,你们平时问老公要钱买东西有被逼着写欠条吗?”一位女网友看似有些荒唐的发问竟然出乎意料地收获了共鸣。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注意到,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案例也不少,“因每花一分钱都要向丈夫请示,全职太太愤而离婚”之类的新闻,时常进入公众视野。有这样遭遇的人大多为“全职太太”或因各种原因被迫辞掉工作居家,丈夫不允许她们“碰钱”,购买任何东西都要“报备”。
“这是典型的经济控制行为。”吕孝权介绍说,所谓经济控制,一般是指加害人通过对家庭成员共同财产和家庭收支状况的严格控制,摧毁受害人自尊心、自信心和自我价值感,以达到控制受害人的目的。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因此,当一方以生活费为“武器”控制对方经济,夫妻之间的平等关系已经失衡。
11月25日,#严格限制老婆花钱也是家暴#登上热搜,截至发稿已有4.4亿人次阅读。据新京报公布的调查数据显示,逾四成受访者不知经济控制是家暴。
该调查显示,大部分人知道行为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等,但对于经济控制、行为控制、冷暴力等行为认知不足。在受访对象中,有22.7%的人认为“用手或脚踢打”不算家暴,43.9%的人认为“长期不理睬对方”不算家暴,30.6%的人认为“因妻子不生育或不生男孩而歧视”不算家暴,41%的人认为“经济控制”不算家暴。
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
“对于家暴,应该‘零容忍’。”婚姻心理学专家宋家玉提出,很多家暴受害者总觉得,自己挨打属于夫妻矛盾,并不清楚施暴者会上瘾,“只要有了第一次,只会越来越重”。
据媒体公布的《上海受理和核发保护令情况考察》报告显示,在其监测的179起案例中,明确记录了某次暴力发生时间的案例共127起,平均暴力持续时间为3年零9个月。暴力持续时间0-3年的为73%(91起),暴力时间长于9年以上的有11%(13起),最长的时间达50年。
这场长达50年的家暴事件里,受害人是一名80岁的男性徐某某,而施暴人是他的妻子,78岁的虞某某。就在徐某某申请保护令前夕,虞某某仍对其进行了殴打,在其倒下后,虞某某依旧殴打持续了30分钟,导致其面部、手臂、小腿大范围抓伤和咬伤,胸部、背部多处淤青,左侧 3、4 肋骨骨折。徐某某报警后虞某某仍无悔恨之意,法院核准了该保护令申请。
家暴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从全国妇联权益部组织编写的《家庭暴力受害人证据收集指引》中了解得知,实施家暴的加害者要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有家庭暴力情形是法院裁判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之一,而且无过错的受害者可以向家庭暴力实施者主张损害赔偿。
其次是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严重的家庭暴力则需承担刑事责任。且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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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正遭受家庭暴力请这样做
家庭暴力受害人在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时,可以有意识地留存、收集下述证据,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时向人民法院提交。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讯问笔录、询问笔录、接警记录、报警回执等;
(四)被申请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者保证书等;
(五)记录家庭暴力发生或者解决过程等的视听资料;
(六)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或者其近亲属之间的电话录音、短信、即时通讯信息、电子邮件等;
(七)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
(八)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所在单位、民政部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救助管理机构、反家暴社会公益机构等单位收到投诉、反映或者求助的记录;
(九)未成年子女提供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证言或者亲友、邻居等其他证人证言;
(十)伤情鉴定意见;
(十一)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证据。
家暴不是“家务事”,别看它带个“家”字就不当回事,暴力披上“家”的外衣仍是暴力!拒绝沉默,向家暴勇敢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