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的政策,既可以保护女性在职场中的应得权益,也能为年轻人消除生育的后顾之忧。
日前,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协副主席、南京师范大学教授朱晓进建议: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实行孕哺期弹性工作制度,允许女职工以“停薪留职、非全日制工作、远程办公”等方式度过生育哺乳期(分娩后一年)。尤其是“女职工产后一年远程办公”这条建议,引发不少讨论与关注。
如今,职场女性的生存状况颇受舆论关注。由于生育因素,孕哺期的女性在职场中的角色颇为尴尬。在招聘时,一些单位不愿意招收女性员工,就有担心女性入职不久就要生儿育女的因素,而在工作中,孕哺期的女性也常被认为“无法继续工作”,只能在家休养。种种因素叠加起来,都对女性的职业发展不利。相关偏见一旦形成,还可能形成对女性的观念束缚,进而影响女性的职业选择与规划。
改善女性的职业境况,需要更人性化的制度性保障。提供足够的制度支持,强调职场性别平等的观念,才能逐步完善女性就业权益保障工作。朱晓进委员的建议,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思考角度,也打开了进一步探讨的空间。其建议的亮点在于它提供了用人单位与职场女性互利共赢的可能性,平衡了双方的利益诉求,而不是简单地将包袱集中到一方。
在现实中,一些单位未必是有意识地歧视女性,而是出于现实考虑,希望减少员工生育对工作的影响,表现出了歧视之实。很多孕哺期女性也并不是不想参与工作,而是不得不居家照顾孩子、恢复身体。如果能真实面对双方需求,并通过新的方式化解双方困扰,无疑是真正的“上策”。
如今,网络技术已经足以支撑许多职场女性通过远程办公参与工作。孕哺期的女性除了需要有人在身边看护之外,最现实的难题就是行动不便以及不能离开孩子身边。远程办公可以化解这些问题,使女性足不出户就能延续之前的工作节奏。当然,在具体实施中,还有很多细节需要被认真考虑。比如,即便单位允许产后女员工在家工作,但未必会重视其角色,可能只是形式上的“办公”,最终还是让员工无法参与主要工作。再者,远程办公的女员工在薪酬待遇上能否和之前一致,回归后又能否迅速进入角色,都有不确定性。
这项建议能否落实,还需考虑其可操作性。对此,有关部门还需统筹各方面因素,谨慎发出信号,全方位保障孕产期职场女性权益。要想真正解决孕哺期女性的职业发展问题,除了着眼女性本身,也要考虑男性在育儿中扮演的角色。比如,相关部门可以出台政策,鼓励父亲参与育儿。朱晓进委员还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考虑适当延长陪产假,陪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支付”,这样就从经济上解决了孕哺期女性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可以更好的规划职业前景,合理安排个人的精力和时间。
另外,每个处于孕产期的女性状态都不同,不能都被贴上“难以正常工作”的标签。对于一些休完产假、处于哺乳期的女性员工,不妨采取弹性上班制度,根据其身体实际状况来确定是否能来单位上班。毕竟,每个人身体恢复的速率不同,简单地设定“标准”,反而会挫伤一些女性的工作积极性。
长远来看,我们需要更多合理政策,以解决孕产期女性的职业发展问题。这一方面是为了保护女性在职场中的应得权益,另一方面也能为年轻人消除生育的后顾之忧。面对这些问题,也期待更多有识之士积极建言献策,制定出更合理的普惠性政策。
来源 中青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