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考研大战”来临之际,一起案件的曝光,引发社会对考场纪律和考试公平的关注。日前,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湖南湘潭市岳塘区检察院就一起考研作弊案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等4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七个月不等的刑罚,各并处罚金。
把视线拉回案发时:2021年12月25日下午,湘潭市岳塘区某考场进行研究生招生英语科目的考试时,监考老师陆续抓出几名携带小型耳机作弊的考生,警方同时在学校附近的公园,抓获一名负责调试设备发射信号的男子朱某,并根据其供述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王某、罗某。原来,王某正是这起作弊案的组织者和“技术总监”。另有一位谢某,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也被抓捕。离谱的是,组织作弊者号称7万元考研“包过”,以此吸引考生上当,并试图谋求不法利益。
通过作弊手段实现考研“包过”,不仅是痴心妄想,也触犯了法律的底线。2019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指出:对在高考、研究生考试以及司法考试等4大类“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严厉惩治考试作弊犯罪。组织或参与考研作弊,不仅会损害考试公平,也可能让自己付出沉重代价,可谓害人又害己。
作弊可耻、作弊违规,这个道理人人都懂。但是,仍有人知法犯法,铤而走险。去年年初,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浙江省教育考试等机构,都曾发布考生考试违规拟处理公告,对考研中的种种作弊行为进行曝光。但在现实中,作弊者的技术手段不断“改进”,也总有一些人妄想通过特殊手段“过关”。令人欣慰的是,如今考场防止作弊的技术越来越先进,警方破获作弊案件的经验也愈发丰富。不论不法分子通过何种手段作弊,都很难逃过考试纪律的约束和法律的制裁。
不论是教育从业者还是广大考生,之所以对作弊者深恶痛绝,是因为他们破坏了考试的公平原则,损害了所有踏实学习、努力备考者的利益。今天,考研的重要性众人皆知,甚至有不少人称之为“二次高考”,很多非名校学生将考研视为改变命运的最重要机会。因此,任何破坏考研公平、试图以不法手段投机取巧的行为,都无法被人们容忍。
对普通考生来说,抵抗作弊的诱惑,也是非常重要的。虽然如今考研竞争愈发激烈,但凭借自己的努力“上岸”,始终是唯一的正道。研究生考试不仅在知识层面选拔人才,也会考察应考者的品行素质。不走歪门邪道,不去投机取巧,正是考生诚信观念的体现。
严厉打击考研作弊的组织者和参与者,不仅是为了体现法律庄严与考试公平,也是为了震慑不法分子,让心存歹念的人从根本上打消作弊的念头。从高考作弊入刑到考研作弊入刑,法律的适用范围愈发精准,更有助于发挥法律的力量,让考场更加干净纯粹。(黄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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