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患者家属能不能陪护引发热议。据媒体报道,云南的王女士反映,今年4月中旬,她家人患有神经肿瘤,住院11天,因医院不允许家属陪护,自己只能每天在病房外守候,“当时护工费花了2000多元,还要承受价格不低的住宿费,经济压力很大。”“不让家属陪护,再大的手术也不行。”有媒体调查显示,不允许患者家属陪护在行业内已是普遍现象。那么,医院陪护权到底谁说了算,医院、患者家属各有说词。
病房空间有限、防止交叉感染、由于疫情原因——部分医院表示,让护工替代患者家属进行陪护,不仅可以让患者得到更为专业的照顾,还能让患者享受到更为安静的休养环境,毫无疑问,院方的初心是好的,对于部分患者家属来说,这种安排无疑是及时雨、暖心之举。
化解住院陪护难,仍需医患双方多配合。正如新京报社论所言,如果家属陪护反而对诊疗不利,尊重医院的规定,就成为家属的分内责任。
但是护工费太高、护工水平参差不齐,相关行业野蛮生长、乱象丛生——在另外一些患者家属看来,除了感觉经济负担较重外,还担心花了钱并未得到相应的专业服务。
据法治日报报道,在北京市某三甲医院骨科病房内,一位患者家属跟记者抱怨道,“最近3个月,我父亲在几家医院辗转住院大概70天,经过医保报销后自付医药费1万多元,而护工费比医疗费还高,支付了1.7万余元,这对我们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坦白而言,家属能不能亲自陪护,各个医院内部规定不一样,医疗条件不一样,加上患者自身病情也不一样,就决定了很难有整齐划一的统一标准。
其实,对于部分医院的内部规定,很多患者家属都能表示理解,大家难以接受的是部分医院不分具体情况“一刀切”的做法,确实少了人情味。
医院一刀切不准陪护,谁在限制患者家属陪护权?红星新闻评论指出,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直接服务于患者,关系到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就医感受。对于医院来说,要摆正自身位置,建立医疗护理员制度,正确处理好护士与护工的关系。更重要的是,不能再任意限制患者家属的陪护权,再随性向患者家属指定护工了。
只能花钱请护工,暴露哪些问题?人民网评论直言,在该不该请护工这件事上,除了算经济账,也要算人心账,得让患者有获得感,让患者家属有踏实感。归根结底,破解这一难题,应多听听患者和家属的心声,多听听公众的看法,集思广益,优化措施,实现多赢。
完善住院陪护制度须坚持患者利益优先。正如北京青年报评论所言,医疗应该富有人情味,以患者为中心也是基本要求,因此在探索完善住院陪护制度时,要多设身处地地替患者和家属着想。当家属因工作繁忙而无法陪护时,为他们提供质优价廉的陪护服务;当家属希望与患病亲人共度时光,或者希望通过自身陪护来减轻经济压力时,只要医疗方面没有禁忌,就应尽可能地满足他们的陪护要求,而不是一拒了之。
随着老龄社会来临,巨大的护理需求迫在眉睫。2022年底,全国注册护士总量超过520万人,但业内估算,相关缺口达350多万人之多。所以,要想“堵上”这个缺口,无疑患者家属和专业护工成为重要补充。
其实,为了提升患者的就医体验,推动护理工作更加贴近患者,国家层面的努力一直在不断加码。
2019年7月,国家卫健委等多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医疗护理员是医疗辅助服务人员之一,主要从事辅助护理等工作,而医疗护理员的工作范围,正是当前护工的工作范围;2020年,国家卫健委发布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夯实基础护理,提高护理质量;202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明确,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比2左右。
此外,今年5月《医疗护理员规范化培训教程》正式出版,对职业认知、职业防护、权利义务、法律法规及按一般人群和老、妇、儿等人群为服务对象的照护内容均给予了详细规范;6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其中明确指出:每名责任护士均负责一定数量的患者,每名患者均有相对固定的责任护士为其负责;医疗机构可根据患者病情轻重、自理能力程度和护理级别等要素,在病区内科学合理、按需聘用数量适宜、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
以患者为中心,让护理工作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除了国家层面的努力,不少地方也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先行先试,走在了前面。福建去年7月5日印发的《福建省“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方案》中就提出,按照财政、医保、患者各负担一点的原则,护理员由试点医院统一聘用(或通过劳务派遣)、统一管理;上海闵行区率先探索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护工全员持证上岗……无疑,这些有益的探索,值得各地借鉴。
家属能否陪护应是道选择题。北京晚报评论一针见血地指出,三分治疗七分护理,优质护理能大大提高患者的康复水平,这才是最大的利益,也是最终的目的。病房管理的标准需要细化和清晰界定,专业护理员的培养使用迫在眉睫,护理服务的费用能否纳入医保范畴?桩桩件件虽然繁难,但也该去办,也必须去办。(潘愈)